揚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揚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574號)和《中共揚州市委辦公室、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揚辦發〔2010〕11號),揚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單獨設定,列市委機構序列,既是市委工作機構,又是市政府工作機構,正處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任務:市委和市政府工作機構
  • 內設機構:設5個職能處室
  • 人員編制:行政編制15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開展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調查和理論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和措施。
(二)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考核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三)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與組織、人事、財政管理等綜契約束機制。
(四)加強全市行政和事業編制的動態管理,實行用編計畫管理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
(五)參與全市黨政領導幹部實施選人用人責任審查、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三責聯審”,具體負責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工作。
(六)負責受理12310投訴電話事項,根據機構編制管理有關規定按管理許可權查處有關機構編制違規違紀案件。
(七)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專用中文域名和網上名稱,負責全市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的註冊審核工作。
(八)加強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管理,促進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規範化、制度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
(二)開展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調查和理論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和措施。
(三)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機關及市級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機關(簡稱行政機關,下同)的機構編制工作。
(四)研究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市級行政機關各部門和市轄各縣(市、區)的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五)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職能配置及其調整事項;協調市委部門之間、市政府部門之間、市委部門與市政府部門之間、以及部門與縣(市、區)之間職責分工。
(六)審核市級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批市級行政機關內設機構及領導職數;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並按規定程式辦理相關調整事宜。
(七)審核全市各級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和縣(市、區)鄉鎮行政編制層級調整方案;審批市轄各縣(市、區)黨政部門副科級以上建制的機構設定。
(八)研究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有關配套政策、規定;按審批許可權負責對市直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經費來源和領導職數等事項進行調整;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實行用編計畫管理;負責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動態管理、監督、分析;負責財政年度預算的人員編制審核工作;負責財政統發工資單位的人員編制審核工作。
(十)參與“三責聯審”,負責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工作;開展機構編制考核評估和責任追究。
(十一)監督檢查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負責12310投訴電話的日常管理,根據機構編制管理有關規定按管理許可權查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案件。
(十二)牽頭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綜合管理工作,實行臨時聘用人員計畫管理、實名制管理。
(十三)負責機構編制統計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各級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五)受省編辦委託,協助管理設在我市的省屬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市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5個職能處室,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綜合處
協助辦領導對編辦政務、業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材料、報告、領導講話、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負責編辦文秘、檔案、組織、人事、會務、接待、機要、保密、保衛、信訪、培訓、宣傳、信息、辦公自動化、統計、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與省、縣(市、區)編辦的聯絡工作;承擔編辦紀檢、監察、工青婦、老幹部工作;組織協調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行政機構編制處
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總體方案草案和全市行政機關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審核市級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批市級行政機關內設機構及領導職數,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並按規定程式辦理相關調整事宜;指導、協調市級行政機關機構改革工作;負責市級行政機關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市級行政機關各部門之間、與縣(市、區)之間的職責分工;審核全市各級行政編制分配方案;審核全市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和層級調整方案;配合做好財政年度預算的行政單位人員編制和財政統發工資行政人員編制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以及鄉鎮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批各縣(市、區)副科級以上黨政機構設定。
(三)事業機構編制處
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草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對市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經費來源等調整事項提出建議,審核各縣(市、區)副科級及以上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參與事業單位依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界定工作;負責市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財政年度預算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和財政統發工資事業人員編制審核工作;指導市本級、各縣(市、區)事業單位改革和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工作;協助管理國家和省有關部門設在我市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
(四)監督檢查處(掛“研究室”牌子)
牽頭實施全市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實行用編計畫管理;審核由財政供養的市級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性質、人員編制,負責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與組織、人事、財政預算管理的配合制約機制;牽頭做好財政年度預算的人員編制審核和財政統發工資單位的人員編制審核工作;負責12310舉報電話的日常管理,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紀律的舉報,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查處機構編制工作違紀案件;參與全市黨政領導幹部“三責聯審”,具體負責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機構編制考核評估、責任追究和專項督查活動;負責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統計報表工作;牽頭做好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綜合管理工作,審核下達臨時聘用人員使用計畫,實行臨時聘用人員實名制管理,監督檢查臨時聘用人員使用和管理工作。
協助草擬本辦重要文稿;開展機構編制管理的綜合性調研和理論研究,承擔省機構編制管理研究會和上級交辦的研究課題;負責指導各縣(市、區)編辦綜合調研工作;牽頭起草、審核本系統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機構編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宣傳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法律法規諮詢、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等相關工作。
(五)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處(掛“揚州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所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檢查監督和指導協調市轄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專用中文域名和網上名稱,負責全市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的註冊審核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等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人員編制

核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核定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正副處長9名,其中正處長5名,副處長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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