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濟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濟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濟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既是市委工作部門,也是市政府工作部門,列入市委機構序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Jining City Health Bureau of Ji'nan City Office of the Committee
  • 機構設定:7個
  • 隸屬:濟南市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決定;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負責指導建立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入(減)編審批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管理機制。
(四)擬訂市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市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審核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負責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備案管理工作。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市和縣(市)區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和市級機關各部門與縣(市)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推進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市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級機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市直屬、市級機關(單位)所屬和縣(市)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審核全市事業單位設立、調整立項計畫。
(七)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機構改革方案和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八)制定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市直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擬訂市直事業單位考核管理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九)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指導全市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綜合處(組織人事處)
組織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辦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和市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入(減)編審核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綜合性調研工作;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機構編制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研究全市事業單位總量控制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全市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辦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行政機構編制處
負責市和縣(市)區行政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擬訂市級和縣(市)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核市級和縣(市)區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市級和縣(市)區機關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工資統發涉及的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審核工作。
事業機構編制處
負責市和縣(市)區各類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擬訂市和縣(市)區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級機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核市和縣(市)區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市和縣(市)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市屬事業單位工資統發涉及的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審核工作。
監督檢查處
指導全市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市直各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以及市以下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中央和省市下達的編制總額執行情況;研究擬訂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負責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執行情況;承擔民眾來信來訪和“12310”舉報電話的受理工作。
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副局級)
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負責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級機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改革相關工作;開展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社會服務。
市機構編制電子政務中心
負責市編委辦公室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規範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負責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網上相關信息的分析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業務系統、辦公系統軟體開發的組織協調和系統維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機構編制部門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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