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機構編制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機構編制有關政策,統一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職能:負責市直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 工作:管理市屬事業單位的任務配置
- 所在區域:湛江市
主要職責
(二)負責擬訂本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市直機關和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縣(市、區)、鄉鎮(街道)、各類開發區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市直機關及其垂直管理部門的職責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審核各縣(市、區)直機關的機構設定與調整,分配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編制總額。
(四)協調市直機關之間、市直機關與縣(市、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負責擬訂本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市屬事業單位的任務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對市以下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的設立、調整進行審核和向省上報,組織制定事業單位的全市性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指導縣(市、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結構管理、編制使用審核工作。
(七)監督檢查市以下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市直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市直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市、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和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