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征代金是指我國自1985年起實行的農業稅徵收方式。長期以來,我國農業稅適應當時農村自給、半自給經濟需要,一直以徵收糧食為主,俗稱“公糧”。這種徵收方式已不能適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農村商品經濟發展與農產品收購制度改革後的新形勢。從1985年起,國家對農業稅應徵的糧食,按收購時採用的混合價格,折算成貨幣徵收,以代替原農業稅徵實方式。少數地區農業稅仍需徵收糧食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暫不實行折征代金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折征代金
- 時間:1985年
- 改革前:征糧為主
- 實行國家: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