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

《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於2021年8月20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學校、中國小校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1〕455號)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1年8月20日
  • 發布文號:國衛辦疾控函〔2021〕455號
發布通知,方案全文,

發布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學校、中國小校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的通知
國衛辦疾控函〔2021〕4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
為科學指導高等學校、中國小校和托幼機構做好秋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和秋季學校傳染病防控特點,我們在前期技術方案基礎上,組織制定了《高等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中國小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附屬檔案:
1.高等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
2.中國小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
3.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8月20日

方案全文

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
(第四版)
為指導托幼機構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持人、物、環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下學校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四早”防控措施,科學、精準、有效防控,制定本技術方案。托幼機構要因地、因園制宜,一園一案,確保適應本地疫情發展形勢和本園實際,實事求是做好開園安排。
一、開園準備
    (一)托幼機構的準備。
1.重視開園準備。各級教育部門和托幼機構要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根據疫情形勢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見傳染病預防工作,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兩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開園。
2.落實多方責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家庭和個人責任。托幼機構負責人作為本單位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開園前須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實化各項防控措施,對全體教職員工做好防控知識與技能培訓。
3.堅持聯防聯控。在衛生健康、教育部門指導下,托幼機構應加強與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轄區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溝通協調,進一步完善衛生、教育、托幼機構和家庭“點對點”協作機制、監測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開園前托幼機構疫情防控業務指導、巡查和培訓全覆蓋。
4.加強應急演練。托幼機構開園前與屬地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公安機關、社區等做好對接,根據疫情新形勢新特點,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健全防範和處理機制,做到“點對點”“人對人”。針對性開展疫情防控多場景、實操性應急演練,發現和解決細節性、關鍵性問題,確保一旦發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各環節快速回響和應急措施到位,及時有效應對突發情況。
5.做好物資儲備。做好兒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劑、消毒用品、非接觸式測溫設備等防疫物資的儲備,專人管理,確保存放安全。設定足夠數量的盥洗設施,配備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實環境衛生和清潔消毒管理制度,專人負責園內全面清潔消毒工作。按照標準設立觀察室或臨時隔離室,安排專人負責。
6.加強環境消毒。開園前應對園內重點場所、公共用具和空調通風系統進行徹底清潔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對戶外大型玩具、門把手等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對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間等各類生活、保育場所開窗通風。
7.保障飲食飲水安全。落實《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開學前對托幼機構食堂及飲用水設備設施進行徹底檢查和清潔消毒,所有飲用水設備設施均應取得行業監測、檢測合格資質,確保飲用水安全,及時更換陳舊、已經損壞的設備。檢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無過期變質,發現有問題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銷毀。在開學前對食堂員工進行一次全面健康檢查,持證上崗。
(二)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的準備。
8.報備健康狀況。按照當地防疫規定要求,所有教職員工和幼兒在開園前14天開展健康監測和旅居史報告(含共同生活家屬),並如實上報園方,配合園方做好開學返園的健康監測。對有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酸痛等症狀的,應當及時就醫,暫緩返園。
9.保持社交距離。開園前14天,家長做好幼兒看護和防護物資準備,減少人員來訪,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在園外公共場所需要佩戴口罩。
1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加大疫苗接種宣傳引導力度,加強托幼機構工作人員疫苗接種,除有接種禁忌症外,應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11.落實返園要求。低風險地區教職員工和幼兒經園方審核健康狀況符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後即可返校。嚴格落實屬地對從境外、中高風險地區返校或其他特殊情況教職員工和幼兒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園前須提供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開園後
(一)托幼機構管理要求。
1.重視入園排查。動態精準掌握教職員工和幼兒健康狀況,做好健康觀察。教職員工和幼兒每天在入園處須測體溫,無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酸痛等症狀方可入園,出現上述症狀者,應及時就醫。家長接送幼兒嚴格按照托幼機構接送時間安排錯時出行,防止出現托幼機構周圍交通擁堵和園門口人群聚集。按園門口設定的1米線間隔有序出入園區,配備工作人員進行人流疏導。家長接送幼兒不入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2.加強園門管理。托幼機構實行園內相對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園。在入園處對外來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做好登記、掃碼,並佩戴口罩入內。如出現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酸痛等症狀,不能入園,應及時就醫。
3.做好監測預警。嚴格落實幼兒早、中、晚“一日三報告”制度和點名制度,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記錄,發現因病缺勤的教職員工和幼兒需及時追訪、登記和上報。進行晨午檢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並做好手衛生。
4.加強場所管理。加強活動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辦公室、醫務室、衛生間等重點場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時通風換氣,定期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龍頭、門把手、樓梯扶手、床圍欄、玩具、娛樂設施、兒童個人用品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頻次。做好垃圾分類收集、及時清運,並做好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消毒。門衛室設定快遞專用區域,進行外包裝消毒,快遞人員不入園。
5.加強活動管理。教師、保育員等要相對固定,減少在不同群體間流動重疊。要根據疫情形勢、國家和屬地疫情防控政策,從嚴控制開展兒童聚集性活動,不組織大型聚集性活動。
6.確保幼兒膳食營養衛生。依據幼兒生長發育特點,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鮮果蔬和奶製品,適量的魚、禽、肉、蛋類食物,保證食物種類多樣。嚴控進貨渠道,食品等原料從正規渠道採購,保證來源可追溯。加強飲食飲水衛生管理,嚴把食品質量關,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7.開展健康教育。通過多種形式面向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開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傳染病(如諾如病毒感染性腹瀉、肺結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細菌性痢疾等)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教會幼兒正確的洗手方法,打噴嚏和咳嗽時用紙巾或肘臂遮擋口鼻,培養幼兒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8.做好疫苗接種查驗補漏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逐一查驗幼兒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情況,發現漏種,及時告知補種。
(二)教職員工、家長和幼兒管理要求。
9.落實家校協同。教職工應每日與幼兒家長保持溝通,家長每日應如實向班主任報告幼兒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健康狀況和風險接觸信息,如有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酸痛等症狀,要及時上報就診。
10.保持手部衛生。教職員工和家長應引導幼兒儘量不用手接觸口眼鼻、經常洗手,做好手衛生行為宣教。
11.積極參加鍛鍊。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安排內容和形式適宜的體格鍛鍊,每日2小時以上的戶外活動,3歲以上幼兒至少1小時的中等及以上強度身體活動。
12.落實個人防護。托幼機構值守人員、保潔人員和食堂工作人員等在工作期間,應當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口罩弄濕或弄髒後,及時更換,做好手衛生。保潔人員、食堂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還應當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並保持清潔、定期洗滌與消毒。家長應在充分保障幼兒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兒,做好幼兒途中防護。幼兒在園期間可不佩戴口罩。
13.加強近視防控。托幼機構要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檔案要求,引導幼兒養成科學用眼習慣,保障充分戶外活動,嚴格控制視屏時間。平衡營養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確保充足睡眠時間,提高機體免疫力。
三、應急處置
(一)關注疫情變化。一旦所在區域發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體系,嚴格實施師生員工體溫檢測、晨午晚檢和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與登記等防控措施。園內出現病例後,視情採取班級停課、封閉管理、全員核酸檢測等處置措施。
(二)遵守處置流程。入園前和在園期間,教職員工、家長或幼兒及其密切接觸人員如出現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酸痛等症狀,應當立即報告,採取居家觀察、就醫排查或隔離措施,教職員工應立即停止上崗,幼兒應及時通知家長帶離,嚴格按照“點對點”協作機制有關規定及時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就醫過程要全程做好防護,儘量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若接觸或食用過冷鏈食品,應主動告知食用時間、食品種類和食材來源等信息。
(三)啟動應急機制。教職員工、家長或幼兒及其密切接觸人員中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或密切接觸者,托幼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在疾控機構指導下採取相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工作。對一般接觸者要及時進行風險告知,提醒其主動做好個人防護,配合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措施,如出現發熱、乾咳、咽痛、流涕、腹瀉、乏力、嗅(味)覺減退、肌肉酸痛等症狀要及時報告、就醫。
(四)查驗返園證明。托幼機構要安排專人與接受醫學隔離的教職員工、家長或幼兒進行聯繫溝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狀況。教職員工、家長或幼兒病癒後返園需提交當地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開具的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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