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於2023年2月由國家文物局等7部門聯合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國家文物局等7部門
《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於2023年2月由國家文物局等7部門聯合印發。
《湛江市文物安全工作實施方案》是2019年3月8日湛江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為進一步做好本市文物安全工作,嚴格落實文物安全保護責任,提高全員文物保護意識,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7〕81 ...
全國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行動以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竊石窟寺石刻、水下文物,盜竊損毀革命文物等三類文物犯罪為打擊重點。2023年10月13日,自2022年開展新一輪全國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行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文物犯罪案件800餘...
最高檢、國家文物局出台《關於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會同中宣部等多部門聯合印發《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2023-2025年)》,完善法律保障,推動部門協作,有力支撐保障了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工作。
將包括石窟寺在內的各類文物安全防範工作納入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框架中推進落實,建立完善聯合執法巡查制度,加強巡查防控,嚴厲打擊損壞、損毀石窟寺本體及其歷史環境風貌等違法犯罪行為。完善打擊文物犯罪聯合長效機制,深入開展以石窟寺...
第八條 省人民政府對全省文物安全負責,省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文物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副省長對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責任主要包括:(一)貫徹執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物安全的部署和要求,落實...
《普洱市“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工作實施方案》已經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13日印發,請認真貫 徹執行。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
強化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督察職責,落實州、市、縣、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文物行政執法責任,發揮各級文物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作用,持續開展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行動。(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不斷完善打擊文物犯罪聯合長效機制,將石窟寺文物盜竊盜割犯罪納入全國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重點。持續追繳被盜石窟寺文物,追索流失文物。開展石窟寺違規妝彩、塗畫、燃香專項整治工作。(三)推進石窟寺考古工作,深化學術研究和價值挖掘 加...
文物保護任務較重的縣區,通過文化系統內部調劑或跨部門調劑等方式,切實加強文物管理人員編制,確保基層有力量承擔文物保護工作。(三)強化投入保障。按照《甘肅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規定,落實市、縣(...
堅持以確保文物資源安全為核心,統籌做好各級各類文物資源管理工作,增強防護能力,加強執法督察,嚴厲打擊和防範文物犯罪,守牢文物安全底線。(一)健全文物資源管理體制。完善文物登錄製度,健全文物調查、申報、認定、登記、定級、公布、...
將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實施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進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建立“一單四制”,深入開展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2020—2022年),持續舉辦文物建築博物館消防隊伍“...
文物保護,基礎在縣。縣級人民政府要依法履行文物保護主體責任,統籌做好文物的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切實做好城鄉建設和項目工作中的文物保護,組織開展打擊各類文物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文物安全。要把文物保護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做到與各...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和《遼寧省關於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我省的文物保護工作,嚴厲打擊盜竊破壞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針對當前我省文物保護工作中的幾個突出問題,作如下決定。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和《遼寧省關於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我省的文物保護工作,嚴厲打擊盜竊破壞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針對當前我省文物保護工作中的幾個突出問題,作如下決定:...
將石窟寺安全防範工作納入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中推進落實,堅持群防群治,加強巡邏防控,落實執法巡查制度,嚴厲打擊損壞、損毀石窟寺文物及歷史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完善打擊文物犯罪聯合長效機制,紮實推進全省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