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蘭屯市交通運輸局

扎蘭屯市交通運輸局

扎蘭屯市交通運輸局是扎蘭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扎蘭屯市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扎蘭屯市政務一街黨政大樓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領導

負責人:佟榮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相關規劃,落實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協助相關部門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承擔相關統計及其分析工作。
(二)監督指導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工作。提出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金以及其他涉及財政、土地、價格、融資等方面的建議,審核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行政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設計審批、施工許可、造價定額、招投標、從業資格、質量監督等監督管理工作,並組織竣(交)工驗收。監督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環保節能、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管理維護工作。管理超限運輸、涉路工程相關事項,承擔公路養護、路政、運營服務等工作。承擔公路統籌調度、路網監測工作。承擔農村公路相關工作。
(四)監督指導全市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指導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公路水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客貨運輸場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及其從業人員管理等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巡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管理。指導航道、港口、碼頭養護,承擔漁船檢驗工作。按許可權負責農村客運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申請。
(五)承擔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監測分析相關路網運行情況,發布相關信息。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調控扎蘭屯市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
(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按職責許可權承擔行業行政審批、許可等工作。組織重大案件調查,承辦指定管轄案件。
(七)承擔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創新推廣,負責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承擔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改革和信用體系建設。
(八)承擔行業軍民融合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軍事行動和搶險救災的交通保障,承擔全市國防交通工作。
(九)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職責分工。
(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勘察設計審批,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行業審查意見。
(2)市發改委負責按規定許可權和職責分工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公路水路建設項目。
2.關於城鄉客運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城鄉客運運營管理,參與城鄉客運相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2)城鄉客運管理事權和管理職責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3.關於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
(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的管理。
(2)市水利局負責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
4.關於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其他船舶及經批准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管、通航水域安全監管和漁船檢驗工作。農牧部門負責漁船登記和船員管理等工作。鄉鎮非運輸船舶由鄉鎮人民政府參照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監管的相關規定落實監管責任,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吊橋公園內城市園林水域安全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稿起草、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黨建、政務督辦,組織協調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機關信息化建設、行業新聞宣傳工作,協調機關後勤工作。
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任免、幹部監督、培訓教育、職稱資格上報、技能考試鑑定、工資社保、年度考核、出國(境)管理等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相關工作。指導行業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執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修訂完善財務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執行上級公路水路建設投融資措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本級投資項目資金籌措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交通運輸各項經費和專項資金的調度與管理。負責提出專項資金、預算的安排建議和編制決算。監督指導規費徵收上繳等工作。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
(二)運輸服務股。監督指導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客貨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從業人員管理等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巡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按許可權負責農村客運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申請。指導公路路政、運營服務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超限運輸相關事項。指導地方海事相關工作。
承擔行業軍民融合工作。規劃扎蘭屯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制定國防交通應急保障方案和交通重點目標保障方案。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準備與實施。負責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建設。監督檢查國防交通儲備物資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軍事行動和搶險救災的交通保障,監督指導全市國防交通工作。承擔扎蘭屯市交通戰備日常工作。
(三)公路規劃建設股。擬訂全市公路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相關部門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提出相關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建議,承擔相關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監督指導公路行業環保節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擔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公路建設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科技項目研究、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負責相關標準化工作。貫徹執行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交)工驗收工作。監督指導工程造價、招標投標、資質管理、質量監督相關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技術行政管理日常工作。
負責公路養護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管理涉路工程相關事項。承擔公路統籌調度、路網監測、搶險救災等工作。承辦農村公路相關工作。
(四)安全監督管理股。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參與或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政策法制股。組織交通運輸行業政策調查研究,承擔改革協調工作。負責行業依法行政指導和行政執法的協調及監督工作。組織重大案件調查,承辦指定管轄案件。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市場公平性競爭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行業行政許可,行業從業資格核發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綜合協調,推進政務審批流程、環節最佳化等工作。

下屬機構

(一)扎蘭屯市公路工程技術站。
扎蘭屯市公路工程技術站為隸屬於扎蘭屯市交通運輸局相當於正股級的事業單位。
職責任務
(1)宣傳貫徹國家、自治區有關公路建設項目技術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受委託承擔縣鄉公路建設項目及建設資金管理,並監督實施。
(3)負責監督檢查公路工程質量,並提出加強質量管理的指導性意見。
(4)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 扎蘭屯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扎蘭屯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隸屬於扎蘭屯市交通運輸局相當於副科級的事業單位。
1.職責任務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和扎蘭屯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的精神,組織落實全市交通行政執法工作規劃。
(2)負責全市範圍內的道路客(貨)運輸、道路客(貨)運站場、機動車維修、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等相關業務從業人員管理、出租汽車客運、城鄉公共汽車客運等行業及貨物源頭治超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工作,以及與之相對應的市場秩序、安全生產等監管工作;所轄行業的舉報投訴及調查處理;汽車租賃監管等工作。
(3)負責全市縣、鄉路政管理的行政執法職能,制止和查處各種侵占、損壞及污染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及超限運輸行為,負責路政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辦理。
(4)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專項整治,協調跨區域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執法人員業務培訓。
(5)負責監督全市農村牧區公路工程從業單位資質、工地標準化建設、關鍵設備及工地試驗室等履約情況,督促、上報、備案工程質量監督相關手續;監督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做好施工監督、項目質量檢測和鑑定;建立、上報農村公路信用評價體系;監督試驗檢測設備、方法、數據、監理單位質量管理和現場質量控制情況、公路工程關鍵部位和隱蔽工程的旁站情況,以及各施工工序質量檢查情況;開展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仲裁工程質量爭端,監督重大工程(產品)質量事故處理的執行情況;行使責令辦理相關手續、整改、撤換的行政處置權和實施行政處罰。
(6)負責轄區水庫、水上交通安全檢查,組織實施行業安全巡查執法,查處水上交通違法行為;對違反通航環境和通航秩序行為進行處罰;對船員適任、船舶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實施水庫水域交通管制;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組織指導水上搜尋救助等地方海事工作。
(7)負責全市轄區內漁業船舶船長12米且主機功率22KW以下年度檢驗、漁業船舶監督檢查、水上浮動設施和船用產品法定檢驗;協助開展有關船舶技術鑑定和船舶航行事故的調查工作;對漁業船舶申報營運檢驗或者臨時檢驗工作、對防治船舶污染等要求對船員進行培訓、維護漁船水上交通安全,處理漁船水上交通事故等漁業船舶檢驗工作。
(8)負責組織轄區內航道、水路運輸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違反航道管理、水路運輸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承擔水路運輸市場監測、運行分析及行業信用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實施行業內節能減排、污染防治等航道行政和水路運政工作。
(9)負責承擔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所應當履行的承擔行政應訴、被申請複議承接等其他職責,承擔與職能賦予權力相對應的責任。
(10)負責扎蘭屯市政府、交通運輸局等上級行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內設機構
扎蘭屯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設定8個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辦公室、法規宣教辦公室和6個執法中隊。
(1)綜合辦公室
負責負責基層黨建、黨風廉政、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群團組織等工作;負責協調大隊內部的日常工作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和財務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信訪工作;負責案卷的歸檔和統計工作。
(2)法規宣教辦公室
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貫工作;實施行政處罰和法制審核工作;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等執法指導工作;全隊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雙隨機、一公開”、兩法銜接的組織開展工作;開展交通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工作;申請法院行政強制執行、承辦行政應訴和被申請行政複議承接工作。
(3)執法中隊(6個)
依法承擔全市範圍內交通運輸領域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職能。
(三)扎蘭屯市公路養護管理站
扎蘭屯市公路養護管理站為隸屬於扎蘭屯市交通運輸局相當於副科級的事業單位。
1.職責任務
(1)宣傳貫徹上級有關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負責縣鄉村公路與橋涵的管理及修建、改建工作。
(3)負責縣鄉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承擔行業信息收集、統計、上報管理。
(4)受委託負責縣鄉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擔公路超載超限治理工作。
(5)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內設機構
扎蘭屯市公路養護管理站內設5個科室,均為股級,其職責任務根據工作實際由本單位自定。
內設機構:綜合辦公室、財會股、養路股、工程股、路政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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