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聯企業的暫行規定》在1991.07.09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聯企業的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91年07月09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7月09日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聯企業的暫行規定》在1991.07.09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聯企業的暫行規定》在1991.07.09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鼓勵省內外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到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聯合或獨立經營企業,更好地發揮開發...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暫行辦法》是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管理,加強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指經國務院批准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發區的主要任務是...
為促進高新技術同其他生產要素的最佳化組合,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根據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規範意見》,結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實際情況,制定關於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辦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規定正文第一條 為促進高新技術同其他生產...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是國務院於1991年03月06日發布,自1991年03月0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第一條為進一步扶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按照國家科委制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
第一條為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資,加速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的建設,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依法批准在開發區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
一、關於《規定》的適用範圍《規定》適用於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原有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稱原企業)改組成立的公司。依照《規定》新創辦的公司和由原企業改組成立的公司投入運行後,均須經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構...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商投資企業審批辦法》是1991年7月9日頒布的一部地方性法規。內容 為改善投資環境,提高辦事效率,便於外商在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投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特制定本辦法。(1991年7月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7月9日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成...
第一條 為鼓勵我國出國留學人員來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工作,發揮他們的科學技術專長和對外聯繫作用,促進開發區科技、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的留學人員,是我國公費、自費公派、自費出國學習取得學士以學位的學者、專家或經確認有真才實學者...
第二條 成都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推進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先行先試、探索經驗、做出示範的區域。成都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確定由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負責開發建設區域(以下統稱示範區)的建設及其相關服務與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示範區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Chengdu Hi-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簡稱成都高新區,由成都高新南區、成都高新西區組成。位於成都市中心城區南部和西部。成都高新區實行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由成都市直管,正廳級 [72]建制。成都高新區屬於成都市中心城區。 [1] [65] 成都高新區託管總面積130平方公里,共...
(六)台屬企業可按有關規定開展“外引內聯”和“三來一補”業務。凡接受“三來一補”業務的,其來料、來件部分占產品原輔材料和零部件總值20%以上的,從取得第一筆收入的月份起,免徵所得稅三年;(七)台屬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從認定之日起可比照享受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第五條 鼓勵國內外的組織和個人在高新區投資或者設立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機構、中介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從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發、生產、經營、諮詢、服務等活動。高新區及區內高新技術企業依照國家、省、市扶持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定,享受各項優惠政策。第六條 高新區管委會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
第二條 開發區是指經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集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及高新技術產品的特定區域。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開發區);經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為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省開發區)。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的國家開發區和省開發區。第四條 開發...
園區是省、市確定的重點工業集中發展區之一,是經科技部批准的國家火炬計畫成都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同時也是我市五城區省級開發區中唯一一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歷程 成都金牛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是國家科技部確定的國家火炬計畫成都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同時也是我市五城區省級開發區中唯一一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2006年,園區...
第七條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核定按《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核定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八條高新技術企業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政策外,還可享受《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廣東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實施辦法》、《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優惠辦法》規定的待遇。
第十條為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化進程,開發區應建立技術進出口公司,逐步加入國際貿易諮詢、法律事務、股市行情、運輸、衛星通訊、金融等方面的國際化業務體系。第三章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 第十一條高新技術範圍的劃定及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具備的條件,按照國發〔1991〕12號檔案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對企業交納的下列稅款,實行稅務徵收,財政返還:(一)在開發區內自建或購置房屋繳納的房產稅;(二)繳納的車船使用稅;(三)使用開發區內土地繳納土地使用稅。”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原則,對原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中,屬於政策性強,影響面大,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安定的,經國務院同意,可以繼續執行。現通知如下:一、經稅務機關審核,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按下述規定給予減稅或免稅優惠:(一)國務院批准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