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環境噪聲(震動)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成都市人民政府1990年公布的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環境噪聲(震動)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1990年9月17日
- 實施時間:1990年9月17日
- 發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環境噪聲(震動)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成都市人民政府1990年公布的規章。
《成都市環境噪聲(震動)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成都市人民政府1990年公布的規章。檔案全文成都市環境噪聲(震動)管理條例實施細則(1990年09月1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公布,自1990年09月17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成都市環境噪聲(震動)管理條例於1989年8月18日成都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1989年9月20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根據1990年8月24日成都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1990年11月7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
第二十二條 在成都市城區內燃放爆竹,應按《成都市環境噪聲(震動)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執行,並及時清除燃放後的廢棄物。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一)禁止隨地吐痰;(二)禁止亂丟瓜果皮、果核、紙屑、菸蒂、玻璃瓶(渣)等廢棄物;(三)禁止隨地便溺或向陰溝傾倒垃圾糞便;...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1年12月24日通過,將於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同時廢止,娛樂場所的環境噪音達標不再是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審批娛樂場所的前置條件。二是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已經取消了建設娛樂...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條例所稱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並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
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第八條 娛樂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得低於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設立含有電子遊戲機的遊藝娛樂場所,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關於總量和布局的要求。第九條 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外合資經營、...
“十一五”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 考核指標實施細則(修訂) 第一部分 基本條件 一、按期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 (一)指標解釋 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是指: 1、城市政府已制定並在媒體上公告本行政區總量控制計畫或實 施方案; 2、已將總量控...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依據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委託契約或委託書;建設項目建議書的批准檔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准檔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地方環保部門為貫徹此辦法而頒布的實施細則或規定;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設計檔案;評價大綱及其審查意見或審批檔案。(4)評價標準 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列出當地環境...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鎮管理辦法》已經十屆州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城鎮管理工作,營造優良的城鎮環境,促進城鎮社會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和《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十一條 市區、縣城內的文娛活動場所的音響設備,不準對外播放;座落在居民區的舞廳、影劇院的音響設備音量,以不超過相應地區環境噪聲標準為限。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細則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規定的,由公安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第三十三條 ...
並對證明內容作了相應要求;針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制定時間較早,相關條款可操作性不強,需要進一步細化,因此,《修訂草案》在第三十三條授權由市公安局會同市環保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另行制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具體實施細則;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修訂草案》在第二十二...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務水平,創建安全、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市區實施城市化管理區域內的城市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實施城市化管理的區域,由區人民政府劃定和調整並向社會公布。本條例所稱城市管理,是指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
第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的規定,由市城管執法局責令改正,可處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一)擅自擺攤設點,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二)向車外拋棄、傾倒廢棄物,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三)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不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不按指定...
1992年11月21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2年11月21日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94年10月12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1994年9月24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青島市環境噪聲管理規定》第十九件...
噪聲污染源 放射性污染源 第四節農業污染源 化學農藥 化學肥料 第三章環境質量 第一節水環境質量 長江南京段水質 秦淮河水質 金川河水質 玄武湖水質 莫愁湖水質 固城湖水質 北十里長溝水質 地下水水質 第二節大氣環境質量 城區大氣環境質量 郊區大氣環境質量 屬縣大氣環境質量 第三節聲環境質量 區域環境噪聲 交...
1989年9月26日國務院發布,自1989年12月1日起施行。宗旨是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障人們有良好的生活環境,保護人體健康。《條例》規定: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影響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排放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妨礙人們工作、學習、生活和其他...
《湖北省城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經1986年9月20日湖北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分總則、交通噪聲的管理、工業噪聲的管理、建築施工噪聲管理、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獎勵與懲罰、附則7章34條,自1987年4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治城市環境噪聲污染,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根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功能區和建設布局,防止或者減輕環境噪聲污染。第六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
2.將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中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修改為“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3.將第三十八條中的“公安部門”修改為“由公安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條例正文 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 (2003年11月28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
為進一步做好新時期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我部組織修訂了《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第六階段)》,並已經我部2010年第一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我部《關於印發〈“十一五”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環辦〔2008〕71...
為切實規範和改善政務管理,創造優良政務環境,推動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指導思想有計畫經濟色彩和地方保護傾向,主要內容不適應重慶直轄後新的行政體制要求,不符合市人民政府規範政務管理改善投資環境“ 1+6 ”檔案規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所取代,以及具有其他不...
2.設立場所的最低使用面積、消費者數量核定標準按照所在地省級文化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但不得低於《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的標準;3.符合國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環境噪聲等相關規定。行政指導 (一)籌建人需要行政指導的,應當向負責審批的文化主管部門提交《籌建諮詢申請登記表》;(二)申請...
8、杭州市人才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杭政[1988]46號) 9、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杭政[1989]28號) 10、杭州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51號) 11、杭州市企業閒置設備調劑利用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57號) 12、杭州市建築施工場所治安管理規定(市政府...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一、環境噪聲有關概念的含義 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三、工業噪聲的污染防治 四、建築施工噪聲的污染防治 五、交通運輸噪聲的污染防治 六、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第五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一、適用範圍及相關...
123.關於發布《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深府[1988]242號)124.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處理違法違章占用土地及土地登記有關問題決定(深府[1988]253號)125.印發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在國外設立貿易機構的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1988]259號)126.關於改進違章罰款工作的通知(深府[1988]301號)127....
第十條修改為:“對排放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廠界排放標準或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造成嚴重噪聲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按《噪聲防治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除按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排污費外,可以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處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款,直至按照《噪聲...
酒店、商場、展覽館、體育館、文化娛樂場所、理髮美容業、公共浴室、游泳場所、公共運輸工具等衛生學檢測與評估;公共場所、辦公樓宇、廠房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檢測與評價;一次性消毒產品、公共用品用具、醫療消毒用品衛生學檢測;學校衛生檢測與評價;人防工程使用環境檢測;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美容美髮場所...
強化土壤污染管控、修復和安全利用,落實土壤污染企業責任,加強環境噪聲、重金屬、固體廢物、化學品等污染防治。推進大坦沙島、花地河兩岸、珠江沿岸3個帶狀綠化公園建設,提升園林景觀綠化水平,新建綠道4公里、新增綠地7公頃,提高城市環境品質。(四)突出民生優先,滿足人民美好生活新需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堅持...
十六、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杭政〔1989〕28號)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取消。十七、杭州市公路旅客運輸管理暫行辦法(杭政〔1989〕56號)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八項、第九項中的“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均修改為“交通主管部門”。第三十八...
“機場管理機構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機場淨空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十二)將《青島市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中“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規劃、國土資源、房屋管理”修改為“市場監管、自然資源和規劃”。 第五條修改為:“行政審批部門在受理餐飲服務經營者工商註冊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