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管理辦法》在1992.01.03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2年01月03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1月03日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管理辦法》在1992.01.03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
《成都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管理辦法》在1992.01.03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實施時間《成都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管理辦法》於1992年1月3日正式實施。檔案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出讓土地使用權所需用地的審批許可權,按照《四川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簽訂契約。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應當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土地使用者簽訂。第十條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一)居住用地不超過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不...
在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於城市經濟社會的發展,並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國務院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的指導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本條例由國家土地管理局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全文共八章五十三條。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外文名 ...
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具體辦法,按國務院規定辦理。全省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具體辦法,按國務院規定辦理。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本實施辦法的規定,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的統一管理工作...
《成都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是成都市發布的管理暫行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促進“三個集中”,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加強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維護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條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法通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也可以依法通過國有土地使用權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第三十一條外商投資企業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按《成都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其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按開發程度不同以優惠價格計收。第...
城鎮國有土地是指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屬於全民所有的土地。國家按照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制度,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除外。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因特殊情況確需挖掘占用者,必須向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由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並由建設單位按城市道路、園林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必須按規定的範圍和時間進行,完工後必須及時恢復,不得影響交通安全暢通和城市綠化。修建道路管線工程要動遷原有管線設施的,由市規划行政主管...
《成都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成府發〔2008〕39號)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檔案發布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辦法的通知 成府發〔2014〕21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成都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5月29日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
城鄉規劃信息公開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三十一條 在城鄉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的,應當遵循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符合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第三十二條 本市對城鄉規劃區內的建築和市政類工程實行規劃許可制度。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上進行建築、市政類工程建設...
《成都市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土地管理辦法》是1984年成都市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全市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地的管理,改善投資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要對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標準和銷售對象做出嚴格規定,具體辦法由建設部制定。要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收益的徵收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減免和擠占挪用土地出讓金,租金等土地收益。對於低價出讓、租賃土地,隨意減免地價,擠占挪用土地收益,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3)大力推行國有土地使用權 招標...
第二條 我省城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的確認、變更及其出租、抵押等他項權利的登記,適用於本暫行辦法。第三條 全省土地使用權登記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土地管理局頒發的《土地登記規則》、《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變更土地登記的若干規定》的技術標準及確權登記程式。其土地登記的程式是:(1)申報;(...
因興修水利土地被占用而使社員生活水平下降的,應當採取幫助這些社隊解決水利設施或其他農田基本建設,或者遷移人口到受益地區,以及調整徵購任務、調劑土地等辦法解決。需要調整行政區劃的,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水利工程施工臨時占用生產隊的耕地,在占用期間,按其占用面積乘以該生產隊耕地平均每畝年產值,逐年或分...
新增項目單宗先租後讓國有工業用地原則上不超過150畝。金堂縣域範圍內的國有工業用地需要採取先租後讓方式供應時,適用本辦法;功能區(園區)內集體建設用地用於工業項目的,需要採取先租後讓方式供應時,可參照本辦法。第三條(管理職責) 根據國家、四川省、成都市和金堂縣工業用地管理的相關規定,縣規劃和自然...
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按照“有序有償,供需平衡,結構最佳化,集約高效”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檔案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但應當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土地收益的繳納和處理的辦法按照國務院規定辦理。(一)經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轉讓的土地用於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
因為此時土地使用權人已經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其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3)雙方簽訂轉讓契約後,至起訴前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同意轉讓,並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契約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契約處理。受讓方向國家土地管理部門交納土地出讓金,從國家土地管理部門獲得...
第三條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按國家科委頒布的檔案執行。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核定工作,市科委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審批及發證。第四條關於進出口業務 (一)高新技術企業可同市外貿各公司實行工貿、技貿結合,參與外貿經營。對出口業務開展較好的企業,可...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國有土地,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管理,促進本市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關於發展房地產業若干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成都市國有土地上各類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屋產權,即房屋所有權,是指房屋產權人依法對自己的房屋(包括國家授權全民所有制單位管理的國有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本辦法所稱房屋產籍。是指定房屋的產權檔案及帳冊、表卡等其他反映產權現狀和歷史情況的資料。...
第一條 為了盤活國有土地資產,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土地租賃,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國有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出租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