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序言
當前,隨著經濟全球化、區域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國際化發展趨勢更加凸顯,智慧財產權在保護創新成果、擴大產品和服務的市場份額、提升區域競爭力方面的作用和地位日益突出,智慧財產權已成為當今生產力的核心要素,“
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智慧財產權的競爭”已逐漸成為各國、各地的共識。經過多年發展,特別是實施“高科技成都”建設以來,我市初步建立了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符合國際規則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管理機制和政策法規體系,基本形成了以智慧財產權制度為保障的創新體系和機制,智慧財產權事業呈現良好發展勢頭,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意識普遍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不斷增強,自主智慧財產權擁有量顯著增加,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名列前茅。
但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還不能有效支撐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與國際國內先進城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其中的主要表現:全市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體系尚不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的智慧財產權創造與運用能力仍然薄弱,社會公眾的智慧財產權意識還需提高,人才隊伍和基礎建設還相對滯後。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大力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制度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是我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的必由之路,是建設中西部地區創業環境最優、人居環境最佳、綜合競爭力最強的現代特大中心城市的戰略決策。
指導思想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
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和《四川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的部署,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企業主體作用和中介組織服務作用,以提高市場主體運用智慧財產權的能力為主線,以促進創新成果智慧財產權化和產業化為導向,以增強創新能力和城市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以制度建設和強化管理為基礎,以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為保障,切實提高我市智慧財產權綜合能力,為我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堅持政策引導與市場導向相結合,著力提高市場主體創造、運用智慧財產權的意識和能力;堅持統籌發展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大力推進區域、行業和智慧財產權各領域全面協調發展;堅持完善制度與依法保護相結合,切實推動智慧財產權市場環境、文化環境建設。
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0年,建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符合國際規則的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體系和工作管理機制,全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顯著增強,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意識全面提高,智慧財產權制度對經濟發展、文化繁榮和社會建設的促進作用充分顯現,建成政策環境優、創新活力強、運用效果好、保護水平高的全國一流智慧財產權強市。
2.2009-2014年的主要目標。
――專利申請量穩步增長。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年均增長15%以上,企業申請量年均增長20%以上,涉外專利申請量大幅增長。
――商標申請量年均增長10%。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總數達到30件,省市級著名商標數量達到600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總數達到4件。
――各類作品著作權自願登記年均增長20%以上。民間文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挖掘和利用。
――地理標誌保護產品達到15件。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登記量、植物新品種權申請量和授權量顯著增加。優勢產業領域形成一批行業、國家及國際標準。
――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進一步提升。完善智慧財產權地方法規和政策措施。健全行政與司法保護相互協調的機制。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與應急機制。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案件年結案率達到90%以上。
――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強化市縣兩級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統籌協調功能。建成全國一流的智慧財產權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成立成都市智慧財產權專家諮詢委員會、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建成成都市智慧財產權人才信息庫。全市各類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到150家,其中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發展到3-5家,專利代理人達到300人以上。
重點工作和措施
(一)加強智慧財產權制度建設。
1.完善地方智慧財產權法規。修訂《成都市科技進步條例》、《
成都市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完善《
成都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在充分調研論證基礎上,適時制定成都市會展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傳統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等政府規章。積極開展著作權保護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
2.完善智慧財產權促進政策。完善智慧財產權獎勵辦法,對獲得國家專利獎的項目進行配套獎勵、對獲得行政認定的全國馳名商標、知名品牌給予獎勵。建立健全專利、作品著作權登記、技術標準、國家地理標誌產品、植物新品種等資助辦法及實施細則。在資源利用、科技投入、風險投資、成果轉化、市場秩序等方面,建立和完善鼓勵自主創新、促進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
3.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機制。完善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制度。按照“統一、精簡、效能”的原則,探索對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職能進行整合。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建設,強化區(市)縣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支持工業集中發展區和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建立基層工作站。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專員(特派員)制度,推動智慧財產權工作向園區、企業和社區延伸。健全智慧財產權審議機制,加強對國有企事業單位和政府投資項目開展智慧財產權活動的備案管理。
(二)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與運用。
1.實施專利戰略。重點圍繞軟體、積體電路、通信、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領域,培育一批企業研發機構、行業技術聯盟,加強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努力獲取一批促進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形成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鼓勵和引導重點產業企業建立專利聯盟,製作運用專利地圖,實施專利布局。建設專利產業化基地,實施專利運用轉化專項,加快形成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
2.實施品牌戰略。圍繞現代農業、生態農業、效益農業發展需要,大力培育和發展農產品品牌,增強生豬、茶葉、獼猴桃等特色產業發展的品牌支撐。圍繞產業結構最佳化,大力培育和發展工業品牌,著力提升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品牌優勢,支持家具、製鞋等傳統產業培育、使用自有商標,擴大本地商標在國際國內市場的影響力。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鼓勵服務外包、金融、信息、會展、創意、旅遊等現代服務業使用自有商標,大力培育和發展服務品牌,提升現代服務業品質。引導本市合資合作企業使用本地商標。
3.實施著作權戰略。建設全國著作權示範城市。建立健全全民著作權宣傳培育、管理、保護和服務體系。推動以原創作品為主導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遊戲動漫、廣告設計、信息網路、文藝演出、工藝美術等核心著作權產業發展;著力扶持具有成都特色的民間文藝、工藝的創作和發展。推動著作權貿易,促進著作權的運用轉化,加快著作權產業鏈的延伸和產業集群的形成。
4.其他智慧財產權。推動建立技術標準聯盟,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將專利上升為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地理標誌產品的技術標準體系、質量保證與監測體系。完善有關確定地理標誌產品申請人的政策,保障農民和手工藝人等的權益。重點支持茶葉、水果、道地中藥材等特色種養殖產品申報國家地理標誌。積極推進傳統工藝特色產品的申請保護,扶持蜀錦、蜀繡、漆器等地方特色產業發展。制定植物新品種選育保護計畫,在油菜、蔬菜、食用菌、中藥材等領域培育一批地域優勢植物新品種。加強古蜀文化、三國文化、詩歌文化等傳統地方特色文化的挖掘、開發和保護,推動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人傳承和傳播。
5.開展試點示範。開展企業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5年內在重點產業領域培育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30家,試點企業100家。開展園區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5年內在21個工業集中發展區建成市級智慧財產權示範園區5個,試點園區8個;建成省級智慧財產權示範園區2個,試點園區4個;推動成都高新區建成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園區、專利產業化基地和軟體著作權保護示範園區。實施全國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工程,全面加快縣域智慧財產權能力建設。
(三)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
1.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充實專利行政執法人員,改善執法條件,強化執法能力。建立統一高效的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隊伍。健全智慧財產權執法績效考評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智慧財產權跨區域聯合執法、跨部門綜合執法協作機制,提升行政執法效能。
2.加大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加強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銜接,深化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全體會議、辦案協作、聯絡員、信息溝通、業務交流和監測預警等銜接機制,暢通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協作渠道,構建“全域成都”智慧財產權保護協作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陪審員、
司法鑑定、專家顧問等制度,探索
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審合一”試點。
3.加強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建立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與
成都海關信息交流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風險信息分析、處置和反饋,構建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監控體系。強化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維護公平競爭的外貿秩序。
4.引導行業組織保護智慧財產權。鼓勵行業組織制定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公約,支持家具行業協會、汽摩行業協會等智慧財產權保護行業協會發展,深化軟體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促進行業自律。加強交流合作和宣傳培訓,協商解決業內智慧財產權糾紛,協調應對涉外糾紛。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糾紛仲裁解決機制,降低智慧財產權保護成本。
5.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完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技術領域的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狀況、發展趨勢和競爭態勢的研究與發布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監測、預警。
(四)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
1.建立智慧財產權決策諮詢服務機制。成立智慧財產權專家諮詢委員會,圍繞政府涉及智慧財產權的重大活動開展調查研究、決策諮詢等服務。組建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圍繞智慧財產權支撐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開展理論研究。
2.建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健全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機制,規範維權援助行為,提升維權援助綜合服務能力和效率。加快建設中國(成都)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充實和完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協作單位和專家庫,提高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諮詢服務質量,設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資金,為權利人依法應對智慧財產權糾紛特別是涉外糾紛提供有效支持。
3.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平台。推進專利、商標、著作權、標準等公共信息平台建設,提高平台的公共服務能力和套用效率。推動建立重點產業行業專利資料庫和重點(骨幹)企事業單位專題專利資料庫,引導企事業單位深入開發和利用智慧財產權信息。
4.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建立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平台,提高中介服務機構的代理、信息服務、司法鑑定和許可轉讓等服務的質量。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評估制度,鼓勵和規範有條件的中介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和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託管服務。引導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提高處理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務的能力。
5.加快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構建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展示交易平台;建立成都技術轉移聯盟,建設覆蓋全市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的技術成果交易網路;加快形成公益性服務和市場化服務互補的區域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體系。
6.拓寬智慧財產權轉化融資渠道。深化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試點,進一步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加大對企業自主智慧財產權實施貸款的擔保力度,積極引入和利用風險投資及各類社會資本,拓寬智慧財產權轉化融資渠道,推動智慧財產權的產業化。
(五)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把智慧財產權人才引進、培養納入市級人才發展規劃。探索開展智慧財產權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選拔和培養一批智慧財產權中高級人才,引進一批精通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熟悉國際規則、具有實務技能的高層次專門人才,全市形成一支超過1000人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和服務人才隊伍。支持高校建設智慧財產權培訓和實習基地,開展多形式的智慧財產權培訓;將智慧財產權納入公務員培訓內容,對全市各級公務員開展專項培訓;支持行業協會、中介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培訓。
(六)培育智慧財產權文化。建立政府主導,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智慧財產權宣傳工作體系,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智慧財產權知識、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等系列智慧財產權宣傳普及活動,定期發布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合作交流機制,深入開展國內外智慧財產權合作交流。培育“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智慧財產權價值觀,弘揚“和諧包容、智慧誠信、務實創新”的城市精神,形成有利於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的良好文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