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防止和減少行政過錯,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大連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於2004年8月23日大連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4年8月31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57號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
本辦法所稱縣政府部門,包括縣政府辦公室和縣政府組成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第三條 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實行權責統一、有錯必究,過錯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戒相結合...
本辦法所稱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是指市人民政府對所屬各部門行政首長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致使其領導的機關(系統)政令不暢、秩序混亂、效能低下,損害公共...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問責,是指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不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損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財經工作重大失誤或惡劣...
本辦法適用於州人民政府對州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下同)的問責。本辦法所指州政府部門包括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州政府部門管理的...
第二條 區、縣(市)、鄉(鎮)人民政府及各級政府部門等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含副職)問責,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行政機關首長問責,是指行政機關首長不履行或者不正確...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是指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對所屬各部門(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和受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不履行或...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政首長問責,是指縣人民政府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部門行政首長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土地管理職責,致使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大量發生...
南明區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問責辦法 (一) 開挖、改造城市主幹道 (三) 重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五) 行政機關認為應當聽證的其他事項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首長問責,是指縣政府對所屬各部門和鎮鄉人民政府行政首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行政首長在公眾場合的言行與職務身份...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縣人民政府對縣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下同)的問責。本辦法所指縣政府部門包括縣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縣政府部門...
第四條 市政府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本規定對其行政首長予以問責:...3、未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制定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首長問責制,是指縣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各組成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人民政府部門雖有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的情形,但情節輕微可不予問責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終止對該行政首長問責的建議。...
3、違法決定採取重大行政措施,導致民眾大規模集體上訪或重複上訪,或引發其他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葫蘆島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四) ...
本辦法所稱行政首長問責,是指行政首長不履行法定職責,違法行政、不當行政、或者行政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嚴重影響的,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本辦法予以過問並追究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