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規定》在2007.11.29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規定
- 頒布單位:汕頭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7.11.29
- 實施時間:2008.01.01
《汕頭市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規定》在2007.11.29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
《汕頭市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規定》在2007.11.29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汕頭市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汕頭市...
《大連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於2004年8月23日大連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4年8月31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57號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
重慶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防止和減少行政過錯,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靈璧縣人民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內容 編輯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政府部門行政首長的監督,促使其恪盡職守、依法行政,確保政令暢通,提高行政效能,防止和減少行政...
本辦法所稱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是指市人民政府對所屬各部門行政首長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致使其領導的機關(系統)政令不暢、秩序混亂、效能低下,損害公共...
《海南省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規定》在2005.01.30由海南省人民政府頒布。2008年2月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南省汽車、機車維修行業管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國營林場,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各單位:《興國縣人民政府行政首長問責制暫行辦法》已經2006年6月21日縣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討論...
市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首長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土地保護責任。第二章問責範圍和內容第四條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在土地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辦法對行政...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政首長問責,是指縣人民政府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部門行政首長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土地管理職責,致使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大量發生...
本辦法適用於州人民政府對州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下同)的問責。本辦法所指州政府部門包括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州政府部門管理的...
(2008年7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赤水市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行政首長,是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人民政府...
第二條 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是指區政府對所屬工作部門(含鎮鄉、街道辦事處、垂直管理部門)行政首長不履行職責影響區整體工作部署的行為,依照本辦法追究行政首長(含...
葫蘆島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第一條 編輯 為規範行政權力,提高行政效能,強化行政責任,防止、減少並追究行政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問責,是指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不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損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財經工作重大失誤或惡劣...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是指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對所屬各部門(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和受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不履行或...
第二條 區、縣(市)、鄉(鎮)人民政府及各級政府部門等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含副職)問責,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行政機關首長問責,是指行政機關首長不履行或者不正確...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縣人民政府對縣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下同)的問責。本辦法所指縣政府部門包括縣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特設機構、縣政府部門...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首長問責,是指縣政府對所屬各部門和鎮鄉人民政府行政首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行政首長在公眾場合的言行與職務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