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離婚登記辦理指南

離婚登記是由懷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離婚登記
  • 事項類型:服務事項
  • 辦件類型:即辦件
  • 許可對象:內地居民與港、澳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 許可依據:《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
  • 是否收費:否
  • 聯繫人:張曉映
  • 收費標準:9元/對
  • 許可數量:無限制
  • 法定期限:證件齊全、符合結婚(離婚)(補領)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髮證
  • 承諾期限:證件齊全、符合結婚(離婚)(補領)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髮證
  • 投訴電話:懷化市民政局監察室(0745-2245656)
  • 諮詢電話:0745-2254524
  • 單位網址:http://huaihua.mca.gov.cn
收費依據,許可條件,許可程式,視窗地點,

收費依據

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婚姻登記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105號、湘價費56號、湘價費69號)

許可條件

一、辦理結婚登記條件:
1、雙方均無配偶;
2、雙方自願結婚;
3、當事人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5、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本轄區內常住戶口;
7、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8、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辦理離婚登記條件:
1、雙方當事人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事項達成一致協定的;
4、其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5、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本轄區內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7、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補領結(離)婚登記證的條件:
1、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至今仍維持該現狀;
2、因故遺失或者損毀結婚證、離婚證。
3、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補領登記。

許可程式

1、申請:當事人出示相關證件材料
2、受理:填寫《申請結婚(離婚)登記聲明書》
3、登記
4、發證

視窗地點

懷化市民政局辦公樓一樓婚姻登記處
交通到達線路乘1、9、10、30路公車至河西學校下車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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