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婚姻登記辦事指南

國內婚姻登記,要求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補領婚姻登記證除外)。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國內婚姻登記
  • 辦理地址:合山市人民中路(合山市民政局)
  • 諮詢電話:07728915761
  • 辦理機構:合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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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婚姻登記條例》。

申請條件

結婚登記條件

(1)當事人雙方或者一方是本轄區內常住戶口;
(2)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3)當事人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6)雙方自願結婚和無配偶;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的證件原件,必須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離婚登記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當事人雙方或者一方是本轄區內常住戶口;
(4)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
(5)申請離婚登記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6)離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的證件原件,必須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補領婚姻登記條件

(1)原結婚證或者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現在仍然維持登記時的婚姻狀況;
(2)原結婚證或者離婚證是在本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或者現在當事人一方查本轄區內常住戶口的;
(3)當事人親自到場辦理(或者委託他人代理)。

申報材料

結婚登記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離婚登記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張。

補領婚姻登記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
(2)原婚姻證件或者原登記機關翻查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戶口本上夫妻關係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可以作為申請婚姻狀況證明使用。
(3)委託他人辦理的,須提交:①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證件號碼。②受委託的的身份證件。

辦事程式

1.婚姻當事人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區、縣)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婚姻登記員對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查驗,並詢問當事人的有關意願;
3.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4.合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登記時限

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證。

收費標準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費字249號,婚姻證書工本費9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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