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工作制度

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工作制度,為了規範會議制度,提高會議效率,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會議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工作制度
  • 地區慈谿市
  • 制定時間 :2010年06月09日
引言,具體內容,

引言

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工作制度
2010年06月09日

具體內容

會議制度
為了規範會議制度,提高會議效率,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會議制度。
第一條 根據《章程》規定,本會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會長會議。
第二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大會每年召開1次。
第三條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理事參加,每年不少於2次。由會長召集,會長不在期間,由受委託的副會長召集。理事會議議題一般由會長會議提出。理事會議作出決議、決定的,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並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必要時,可以召開理事擴大會議。
第四條 會長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每半年召開1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長會議由會長或受委託的副會長主持。會長會議根據需要可請副秘書長、部分理事、組長、團體會員負責人等列席。會長會議議題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或秘書處提出,會議主持人確定。
第五條 根據會的工作和會務活動需要,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專門工作委員會主任等,可以召集會員和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座談會和研討會等。
第六條 秘書處負責做好議題建議、材料準備、會務落實、通知簽到、記錄整理等工作。會議的日期和議題,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提前通知參會人員。
習培訓制度
為了加強市知聯會與會員的學習培訓,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學習培訓制度。
第一條 本會致力於建設學習型組織,培育和發揚知識分子應有的精神和素養,認真組織會員學習中國共產黨的檔案、政策,國家法律法規、統一戰線理論和有關社會及專業知識,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學習活動。
第二條 政治理論學習做到有組織、有計畫、有材料、有筆記,提倡學經典、學檔案、讀報刊、讀網路,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讀書會、討論會和經驗交流會等。
第三條 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會長會議以及聯誼活動中一般都要安排學習議程或分發學習資料。
第四條 學習形式採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提倡個人自學,鼓勵會員研究探索理論和實踐的結合,積極撰寫心得體會和理論文章,提高理論水平。
第五條 會員應自覺學習政治理論與業務知識,並積極參加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組織的各種培訓班。
第六條 一屆五年之內,每位會員至少參加市委統戰部組織的學習培訓活動1次,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至少參加2次。
第七條 建立學習檔案,記錄每位理事參加學習的情況,自學要有筆記,集體學習要有記錄和考勤。
第八條 會訊要選發學習資料,交流學習心得、體會,選登理論文章等。
調查研究制度
為更好地開展調查研究,形成調查研究之風,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調查研究制度。
第一條 調查研究包括社會調查、專題調查、專題研究、專業研究等,是知聯會和會員的重要職責之一。
第二條 市知聯會每年至少確定6個重點調研課題,分別由理事會、五個活動小組完成。重點調研課題選題由理事會和活動小組提出,由調研參議工作委員會篩選確定,並負責調研成果審定工作。
第三條 每個重點調研課題要明確課題責任人,組織不少於3名會員參加。
第四條 重點調研課題要形成成果,以《會員反映》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和相關部門提供參考。
第五條 鼓勵會員結合本職工作和業務專長,開展社會調查和專業研究活動,要求會員調查研究成果提交秘書處。
理事會成員聯繫會員、團體會員制度
為加強理事會成員與會員、團體會員間的聯繫聯絡,增進交流與溝通,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理事會成員聯繫會員、團體會員制度。
第一條 理事會成員聯繫會員、團體會員,實行雙向聯繫制度,理事會成員要主動聯繫會員、團體會員。會員、團體會員也應主動與聯繫的理事會成員進行聯繫溝通。
第二條 聯繫可通過多種方法,如上門訪問、約見交流、電話問候、信息互通等,要求做到經常性、互動性。其中每年至少有一次以上的見面聯繫。
第三條 聯繫內容要有廣泛性,工作情況、思想交流、生活文化、意見建議等。團體會員聯繫應包括合作事宜等,做到多溝通,交真心。
第四條 每位理事會成員聯繫1-2名會員,根據情況,聯繫會員每年可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會長、副會長聯繫1-2個團體會員,根據情況,聯繫團體會員每年可作相應調整。
第六條 聯繫過程中有對知聯會意見建議的,有要求知聯會幫助解決有關問題和困難的,應及時反饋至秘書處。
聯絡聯誼制度
為加強聯絡聯誼,提高活動質量,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聯絡聯誼制度。
第一條 聯絡聯誼是知聯會的重要工作之一,理事會與會員小組都要制訂年度計畫,理事會要搭建好相關平台。
第二條 理事會每年度要安排1-2次全體會員活動。一般在會員大會後開展一次聯歡活動;清明節踏青活動或中秋節組織賞月活動。
第三條 會員小組應該組織會員開展聯絡聯誼活動,可單獨開展活動,也可以開展聯組活動。小組活動一般要求每年不少於2次。
第四條 聯絡聯誼活動要本著健康、歡樂、節儉的原則組織,拓寬參與面,講文明、不鋪張、不浪費,秘書處要在主要節日向會員傳送祝福簡訊。
第五條 理事會建立知聯會QQ群,會員要積極加入知聯會QQ群,加強相互間的交流溝通。鼓勵會員間相互組織文體小團隊開展健身活動和旅遊活動。
第六條 理事會要做好有能力舉辦的黨外人士文化沙龍活動承辦工作。鼓勵會員積極參與黨外人士文化沙龍活動,動員有條件的會員參加黨外人士文化藝術團。
第七條 根據活動經費條件,組織理事和會員外出考察和休閒,其中一屆中會員參加不少於2次。
服務社會制度
為開展服務活動,做好服務社會工作,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服務社會制度。
第一條 服務社會是知聯會的重要任務之一。要在全體會員中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樹立自覺服務社會的理念。
第二條 市知聯會要組織會員建立知聯服務團和志願者隊伍,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和有組織的服務活動。
第三條 服務社會要充分發揮會員的知識和技術優勢,服務重點以基層和農村為主,服務方法根據服務內容確定,不拘形式。
第四條 市知聯會每年確定服務社會項目。服務項目要制訂計畫和實施方案,組織服務隊伍,明確參加人員,落實責任人。
第五條 市知聯會要注重聯合政府部門、各類組織、社會團體等開展服務社會活動,提高服務質量,擴大服務空間。
第六條 做好會員、團體會員參加志願活動、服務活動的登記統計工作,做好會組織開展的服務社會項目的總結,積累經驗提升和發展社會服務。
與政府部門對口聯繫制度
為加強與政府部門對口聯繫工作,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與政府部門對口聯繫制度。
第一條 在黨委政府安排下,市知聯會與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對口聯繫制度。
第二條 市知聯會要主動與政府對口聯繫部門加強聯繫,傳送會訊、會刊,邀請參加大會與有關活動。
第三條 市知聯會要通過各種途徑了解、支持政府對口聯繫部門工作。了解工作開展情況,反映工作開展過程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承擔委託的調研、諮詢等。
第四條 建立與政府對口聯繫部門的聯絡聯誼制度,每年度組織部分會員與政府對口聯繫部門開展聯誼活動。
第五條 市知聯會與政府對口聯繫部門的聯繫要制度化規範化,要制訂年度計畫,每年度不少於2次;聯繫活動開展前要制訂方案,做到有重點,有內容。
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市知聯會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規範經費收支,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市知聯會收入的主要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財政撥款和其他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 會費收入和其他經費收入,應使用社會團體專用票據,經收款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三條 市知聯會經費實行年度安排和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年度安排由會長會議提出方案,經理事會批准後執行。年度經費執行情況由理事會向會員大會報告。
第四條 經費使用範圍:
(一)會員大會、理事會議、會長會議和座談會議等會議開支;
(二)市知聯會主辦的各類社會服務活動;
(三)知聯會安排的會員活動經費和組織的公益活動等開支;調研、培訓、考察、講座、聯誼、文化活動等費用;
(四)日常辦公經費、接待費、慰問費等;
(五)其他必需開支的費用。
第五條 經費支出管理:
(一)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二)各項開支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開支標準執行;
(三)秘書處負責經費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和報告制度,定期報告經費收支情況;
(四)日常經費開支實行授權審批。開支由經辦人簽字,交秘書長審核後,由分管副會長審批。
第六條 經費決算及審查
(一)秘書處應按照有關規定,編報年度財務決算,向理事會匯報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審核;
(二)會員有權對經費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會的賬目應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 財務管理
(一)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以及區民政局有關社團管理的各項規定;
(二)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三)各項經費收支應當在依法設定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核算;
(四)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第八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以財政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制度為準。
參政議政、建言獻策制度
為更好地發揮知聯會參政議政、建言獻策作用,制定慈谿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參政議政、建言獻策制度。
第一條 市知聯會是市政協無黨派界別的重要組成部分,參政議政、建言獻策是知聯會的重要職責之一。
第二條 會員中的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深入調研,選擇題材積極撰寫建議、提案,爭取在每次例會中有提交。市知聯會要主動承擔市政協無黨派界別的團體提案、建議、發言等準備工作。
第三條 會員要廣泛接觸業界人士和社會民眾,了解蒐集社情民意,形成相關資料,為會員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供參政議政材料;或形成專門材料,提交相關部門開展建言獻策。
第四條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市政協無黨派界別的團體提案、建議、發言,會員建言獻策資料等,要報秘書處登記統計,部分可刊登於會訊、會員反映、會刊等。
第五條 市知聯會每年對參政議政、建言獻策作專門研究和部署,不斷提高會和會員的參政議政、建言獻策能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