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恩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恩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1.機構領導:領導簡介、領導活動。
 2.機構設定:機構職能、內設部門、直屬單位、機關建設。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4.政策法規:規範性檔案、業務檔案。
 5.發展規劃:專項規劃。
 6.應急管理:應急預案。
 7.行政權力運行:行政許可、服務指南、審批結果。
 8.行政處罰:處罰依據、處罰案件。
 9.財政資金信息:財政預算、財政決算、 “三公”經費。
 10.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專項資金清單、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
 11.招標採購:招標公告、詢價公告、更正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採購契約、單一來源公示。
 12.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土地徵收、政府批文、徵收公告 、“一書四方案” 、補償安置方案。
 1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成交公示、供應結果。
 14.礦業權:出讓公告、出讓結果、轉讓公示、變更公示。
 15.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徵收公告、初評結果  補償方案、補償結果、拆遷進度。
 16.棚戶區改造:用地計畫、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治理  工程建設項目。
(二)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的方式: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是恩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息公開的經常性渠道。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恩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信息。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複製《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屬檔案),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恩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根據要求填寫後申請;
4.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貫徹落實《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要求,壓縮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時限,實行“151015”工作機制。即收到依申請公開1個工作日(當日)內與申請人聯繫溝通,確定依申請公開簽收時間,反饋其申請獲得信息的狀態; 5個工作日內完成自行辦理、補正後辦理等情形的回覆; 10個工作日完成協同辦理情形的回覆; 15個工作日完成會商、需要徵求第三方或其他機關意見、延期辦理情形的回覆。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務公開工作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為恩施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袁勇。市政府辦信息股為政務公開責任科室,責任人程旭。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是本機關的政務公開工作機構。
辦公地址: 恩施市施州大道2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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