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恩施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實施單位:恩施市審計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1.機構領導:領導簡介、領導活動; 
2.機構設定:機構職能、內設部門、直屬單位、機關建設;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4.政策法規:規範性檔案、業務檔案、政策解讀、徵求意見稿、意見採納及反饋; 
5.工作規劃計畫: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執行情況、工作動態; 
6.應急管理:應急預案、預警信息、突發應對; 
7.行政處罰:事項信息、處罰依據、處罰案件、救濟途徑; 
8.行政檢查:事項信息、檢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獎懲情況; 
9.行政獎勵:事項信息、獎勵條件、獎勵結果; 
10.其他權力:事項信息、辦理指南、辦理情況; 
11.財政資金信息:財政預算、財政決算、“三公”經費; 
12.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專項資金清單、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式; 
13.管理辦法; 
14.招標採購:招標公告、詢價公告、更正公告、終止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採購契約、投訴監督查處、違法失信公告; 
15.審計信息:審計項目計畫、審計公告; 
16.回應關切:領導信箱、微博微信、意見徵集網上調查、政務輿情回應。 
二、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市審計局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複製《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屬檔案),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恩施市審計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根據要求填寫後申請;
4.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貫徹落實《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要求,壓縮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時限,實行“151015”工作機制。即收到依申請公開1個工作日(當日)內與申請人聯繫溝通,確定依申請公開簽收時間,反饋其申請獲得信息的狀態; 5個工作日內完成自行辦理、補正後辦理等情形的回覆; 10個工作日完成協同辦理情形的回覆; 15個工作日完成會商、需要徵求第三方或其他機關意見、延期辦理情形的回覆。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市審計局辦公室為恩施市審計局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分管領導馬驍。市審計局信息股為綜合法規股股室,責任人易東。
(一)受理機構 
    恩施市審計局綜合法規股是本機關的政務公開工作機構
辦公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7號 
辦公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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