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揮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導向作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優質均衡發展義務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湖北省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鄂教幼高〔2017〕11號)等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州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恩施州教育局
  • 發布時間:2020年4月3日
總體要求,基本原則,改革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

總體要求

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成才,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堅持科學規範,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人才成長規律,使學、考、招有機銜接,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堅持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基本價值取向,不斷完善規則程式,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為學生創造平等升學的機會。堅持普職並重,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協調發展,讓學生選擇適合自已的高中階段教育。

改革目標

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開始,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2022年實行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建立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管理機制,推進基礎教育深化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提高育人質量。

主要任務

完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1.建立健全考試制度。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國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基本依據。全州在籍國中學生均應參加並完成國中學業水平考試。除州教育局明確作出規定外,縣市和學校不得另行組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選拔類考試。
2.明確考試科目、方式和分值。為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國中教育的基本質量,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設定的全部科目和全省統一開設的地方課程均納入我州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15科。
語文、數學、外語實行紙筆分卷考試,各120分。外語考試包括聽力測試和口語測試。
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物理和化學、生物學和地理分別實行紙筆合卷考試。各科分值為:物理7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各60分,化學、生物學、地理各50分。
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實行現場操作方式單獨考試,各10分。
體育與健康實行平時考核和現場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初一、初二、初三平時成績各計5分,現場測試計35分,總計50分。除體育與健康課程免修外,對未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合格標準的學生,不得發放畢業證書。
音樂、美術實行紙筆考試與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各10分。
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實行網上機考,20分。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實行紙筆合卷考試,成績分別以A、B、C、D四個等級的方式呈現。
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的學習情況,統一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內容。
3.科學組織考試命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以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為依據,以學科素養、必備知識、關鍵能力為內容,注重基礎性、綜合性、套用性、創新性,不斷提高命題質量。
4.嚴格考試各環節的組織實施。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涉及千家萬戶,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要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加強對考試命題、施考、評卷等環節的監管,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順利實施。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建立健全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與評價,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全州在籍國中學生均應按全省統一要求參加並完成綜合素質評價。
2.準確把握評價內容。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重點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個維度設定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習慣養成和突出表現。
3.科學構建評價體系。按照《湖北省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研究制定評價標準和工作方案,州及縣市教育部門、國中學校分級組織實施。
4.加強評價過程與結果管理。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託全省國中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平台,以學生“寫實記錄”為主要依據,由國中學校組織等級評定,按評價結果總等第折算分數,計入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分。
國中學校和教師指導學生收集“寫實記錄”原始材料、遴選整理代表性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及時審核材料的真實性,定期組織開展等級評定,及時公布公示評定結果。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充分利用記錄材料,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不斷進步。縣市教育部門和國中學校要加強綜合素質評價過程和結果的監管。
深化招生錄取機制改革
1.嚴格招生計畫管理。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畫總量,依據國中畢業生數,堅持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分校下達招生計畫。各高中階段學校必須按計畫招生,嚴禁超計畫、超範圍招生,嚴控“大班額”。
2.明確招生錄取依據。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折算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計分科目+等級呈現科目”組成,計分科目滿分820分,綜合素質評價按等第折算分數計入錄取總分,滿分40分,總分860分。按照遵循志願,分數優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錄取。以等級方式呈現成績的科目中,有一個以上最低等級(D等)的,不得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3.最佳化普通高中學校指標到校招生方案。完善優質普通高中學校部分招生計畫分解到區域內各國中學校的辦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禁止單獨組織考試確定“指標到校”招生錄取資格。
4.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各級教育部門、中職學校、國中學校要積極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免費等惠民政策的宣傳,為推進改革、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5.推行特色學校自主招生政策。辦學特色明顯的高中階段學校,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具有不同潛質學生的個性化發展需要。自主招生的名額不得超過學校總招生計畫的5%,招生錄取按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執行。嚴禁招生學校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競賽成績作為招生資格前置條件和錄取依據,嚴禁以自主招生名義“掐尖”、提前招生、降低要求招收“線下生”等。
6.嚴格招生錄取過程監管。全州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必須在省統一的網路工作平台上進行,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組織招生、跨區域招生、降低錄取要求招生或在學業水平考試結束之前提前招生。嚴禁委託社會中介和個人招生,嚴禁有償招生,嚴禁錄取不具備錄取資格的學生,杜絕虛假招生宣傳,嚴防惡性搶拉生源,維護正常招生秩序。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
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涉及面廣,影響面大。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教育部門要充分整合力量,切實加強改革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定期對國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和辦學水平進行綜合評估,促進國中學校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各校要高度重視,主動適應改革要求,採取得力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
嚴格教育教學管理
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各學科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門課程,有效分散學生考試壓力,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音樂、美術、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課程的課時,嚴禁學校、學生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課程方案規定的教學任務。加強國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切實實施素質教育。
落實條件保障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配齊配足師資,滿足學校正常教學需要。加強考試招生機構隊伍建設,提升考務組織、招生錄取、考試安全保障能力。加強英語口語和聽力、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科目機考以及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所需設備設施、軟硬體建設與開發,構建科學、規範、嚴密、安全的教育考試體系。加強國中學業水平考試題庫建設,強化試題研究與評價,不斷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和水平。各縣市要根據省統一要求,通過財政預算統籌做好相關經費保障,確保國中學業水平考試順利實施。各學校要為學生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供有利條件。
嚴格責任追究
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明確各方面職責,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失實、失信等違紀行為,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做好宣傳引導
加大對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重要意義、政策措施、程式規則等相關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讓學生、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相關政策內容。建立健全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創新考試招生諮詢服務形式,提高諮詢服務質量,主動接受考生、媒體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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