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2020—2023年)

根據《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印發湖北省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2020—2023年)的通知》(鄂教幼高〔2020〕1號)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訂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2020—2023年)
  • 制定依據:《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印發湖北省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2020—2023年)的通知》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有利於發展素質教育、有利於推進教育公平、有利於提高教育質量原則,堅持問題和目標導向,立足學校實際,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確保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適應高考綜合改革和新課程實施的要求,促進普通高中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二、年度目標與任務
2020年秋季學期,全面消除普通高中高一年級大班額。
2021年底前,全州新增班級102個,新增教師456人,56人以上大班額降至232個,其中,56—65人大班額132個,占比降至9.83%;66人以上超大班額100個,占比降至7.44%。
2022年底前,全面消除大班額。同時,新增3000人規模普通高中學校一所,全州增加班級91個,增加教師220人。
2023年秋季學期,全州普通高中達到28所,所有普通高中配齊選課走班教室。在依據國家規定標準配齊配足教職工的基礎上,按不低於5%的比例完成走班教學所需教師增配任務。生均校舍建築面積、儀器設備、圖書等基礎設施條件達到規定標準。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普通高中基礎設施能力建設。2020—2023年,新建或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學校,增加學位17132個。其中規劃新建項目8個,建成後可新增教室396間,增加學位13800個。改擴建項目10個,完工後可增加教室155間,增加學位3332個。
                                專欄1:規劃建設項目
全州新建項目8個,其中,新建利川清外高中,規劃總投入2.05億元,班級60個,學位達到3000個,預計2021年投入使用。鶴峯縣一中、巴東縣二中、恩施芳華高中、恩施清江外校、建始民高、巴東明德中學、鹹豐春暉學校等新建教學樓及配套設施,規劃總投入8.89億元,新增教室336個,增加學位10800個。
改擴建項目10個,其中,恩施市3個、利川市4個、建始縣1個、巴東縣3個、鹹豐縣1個、來鳳縣1個,規劃總投入2.32億元,新增教室155個,增加學位3332個。
(二)增加普通高中經費投入。縣市政府調整最佳化支出結構,加大普通高中投入力度,分年度安排普通高中新建或改擴建資金,擴充普通高中教育資源,保障普通高中學位供給。對已建成學校配備必須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切實保障公辦普通高中適應高考綜合改革和新課程實施的需求。2020—2023年增加投入13.20億元,其中,校舍建設投入12.40億元,新增圖書儀器設備投入0.80億元。
                             專欄2:強化師資和條件保障
2019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檔案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學校校舍條件、完善經費投入機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
2020年7月,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0〕38號),檔案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學校校舍條件、完善經費投入機制等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並把“實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作為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重點任務之一。
(三)建強普通高中教師隊伍。全面推進普通高中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適應選課走班教學需要,建立健全校際間教師共享機制,盤活用好縣域普通高中教師資源。進一步加強教師編制動態管理,加大編制統籌配置和跨校域調整力度,編制普通高中教師補充和儲備計畫,根據每年高中任課教師自然減員比例,按照“缺額全補”的原則,實行提前一年足額補充新任普通高中教師。積極探索採取政府購買勞務服務方式配備普通高中工勤人員,讓普通高中教師編制最大限度安排在教學第一線。用好“公費師範生”政策,優先安排到相應普通高中學校教學崗位。支持學校從應屆高校畢業生中招錄一批高素質教師,逐步解決學科教師不全問題,重點補齊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和生涯規劃教育教學等緊缺學科教師。
專欄3: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2014年11月,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印發《關於統一城鄉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4]72號),規定“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2.5”。2016年12月,湖北省編辦教育廳財政廳轉發中央編辦發[2014]72號檔案,並明確要求“各地要積極探索將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輔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壓縮非教學人員編制,發揮編制資源最大效用。”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同年9月,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出台《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兩個檔案進一步強化了對教師隊伍建設重要性的認識,並對新時代教師隊伍提出了總體要求,明確“實行教師隊伍建設地方一把手負責制”。
2020年5月,教育部印發普通高中新的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新的《課程方案》強調:根據課程實施需要,調整普通高中教師編制標準,配齊配足教師,特別要滿足實行選課走班教學、指導學生髮展等方面的師資需要。支持學校聘用具有專業特長的兼職教師。
(四)引導民辦普通高中健康發展。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依法落實民辦普通高中的有關扶持政策,保障民辦學校學生與同級公辦學校學生享受同等權利,促進民辦普通高中教育健康發展。規範民辦普通高中辦學行為,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升教師素質和教學水平,切實保障民辦普通高中適應高考綜合改革和新課程實施的需求。防範辦學風險,提高辦學質量,擴大區域影響力,引導優質民辦普通高中做強做大。各地要科學預測高中階段教育資源缺口,合理布局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促進民辦普通高中健康持續發展。
                          專欄4: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2016年以來,國家和省相繼出台了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系列檔案。分別為:《國務院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8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辦發〔2016〕78號)、《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62號)。三個檔案強調了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必要性,並對民辦教育辦學體制、黨組織建設、教師隊伍建設、獎勵扶持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新的部署。
(五)統籌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積極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立足學生核心素養培養,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和育人質量。強化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各地在辦好現有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礎上,要以發展職業教育為重點,通過新建、改擴建擴充職業教育資源,改善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條件,不斷增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使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布局更加合理,確保職普比大體相當。支持縣市積極探索建立普職融通的綜合高中,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
                     專欄5:將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點放在中等職業教育上
2014年5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2019年1月,國務院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決定》《方案》提出:中等職業教育在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中具有基礎性作用,保持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大體相當。
2017年11月,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職業教育發展的意見》(鄂政發〔2017〕55號),強調:將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點放在中等職業教育上,實現中等職業教育在辦學規模、辦學條件、辦學質量上與普通高中教育大體相當。
(六)嚴格招生管理。各地各校要根據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等合理確定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畫。從2021年秋季學期開始,按照不超過55人的班額標準確定新生班級數,下達招生計畫,任何學校不得突破招生計畫。嚴格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嚴禁以轉學、插班、調班、借讀等形式擴大學校原有班額,產生新的大班額。禁止空掛學籍和人籍分離,嚴禁同時或交叉註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嚴禁公辦普通高中占用學校公共教育資源舉辦高中復讀班。
                            專欄6:完善招生考試制度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強調: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國中政策,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畫、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
2019年5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國小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明確要求“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嚴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區、市)高考報名條件的學生,不得招收借讀生,不得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嚴禁“人籍分離”,嚴禁同時或者交叉註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作為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和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重要舉措,切實保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以分管副縣市長為組長,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社、自然資源規劃、住建等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聯動,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級教育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專項規劃,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組織協調,認真組織實施,推動落實好本級規劃,確保按時完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的目標任務。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大編制統籌力度,強化教師編制管理,做好普通高中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發展改革部門要把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作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支持普通高中項目建設。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經費投入機制,積極籌措資金,按照標準及時撥付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分年度安排普通高中改擴建資金和必須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專項資金。人社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完善和落實普通高中教師補充、工資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合理規劃,保障普通高中建設用地。住建部門要會同修訂完善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標準,加強學校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三)加強督導檢查。認真落實本地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逐校建立推進工作檯賬,對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州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推進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額工作作為對縣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對縣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導,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強化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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