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虛證

心虛證是一種證名,是指心氣心血不足所致的證候。

心虛證
出《脈經》卷二,其症“病苦悸恐不樂,心腹痛難以言,心如寒狀,恍惚。”《聖濟總錄》卷四十三:“心虛之狀,氣血衰少,面黃煩熱,多恐悸不樂,心腹痛難以言,時出清涎,心膈脹滿,善忘多驚,夢寢不寧,精神恍惚,皆手少陰經虛寒所致。”《本草經疏》謂心虛有八證:一驚邪,屬心氣虛;二癲癇,屬心氣虛有熱;三不得眠,屬心血虛有熱;四心煩,屬心家有熱;五怔忡,屬心血不足;六心澹澹動,七盜汗,屬心血虛;八伏梁,屬心經氣血虛,以致邪留不去。補心方有人參湯丹砂茯神丸山萸丸等。參心病、心虛寒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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