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興農村五保供養申請指南

農村五保供養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服務對象,辦理機構,申辦程式,申辦材料,辦理依據,投訴監督,

服務對象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的農村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一)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但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
(二)無勞動能力的;
(三)無生活來源的。
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規定負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人。

辦理機構

村委會負責受理申請、評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審核,市民政局負責審批。

申辦程式

1、申請。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應當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因年幼或者智力殘疾無法表達意願的,由村民小組或者其他村民代為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在本村範圍內公告;無重大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2.審核、審批。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評議意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將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批准給予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請人的家庭狀況和經濟條件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進行覆核。申請人、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應當配合、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申辦材料

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收入狀況證明等。

辦理依據

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令456號)
江西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省政府令165號)

投訴監督

當事人對受理部門及行政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可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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