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功

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師(今偃師市緱氏鎮)人,徐有功是國子監博士徐文遠的孫子。青年時期舉明經及第。歷經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

長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則天時期與酷吏鬥爭的一面旗幟,也是歷史上罕見的一位以死守法、執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對他有“雖千載未見其比”之讚譽。他死後武則天追贈他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顯登位後加贈他為越州都督(正三品)頭銜,並特下制書表彰:“節操貞敬,器懷亮直,徇古人之志業,實一代之賢良”和“卓然守法、雖死不移。無屈撓之心,有忠烈之議。”

基本介紹

  • 本名:徐宏敏
  • 字號:字有功
  • 所處時代唐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洛州偃師
  • 出生時間:640年
  • 去世時間:702年
  • 主要成就:執法嚴正
  • 郡望家世:東海徐氏
人物簡介,生平事跡,仕途經歷,任上被罷,殺身之禍,公正嚴明,個人名言,作品選載,

人物簡介

徐有功(公元641—702年),名宏敏,字有功,唐朝政治人物。
徐有功像徐有功像
洛州偃師(今偃師市緱氏鎮)人,祖籍山東郯城人。舉明經,累轉蒲州司法參軍,紹封東莞縣男,人爭為用。載初元年累遷司刑丞,為政平恕,前後濟活數十百家。轉郎中,竟坐官免。三年後又被武則天任為左台侍御史,遠近皆欣然相賀。有功嘗上疏論司法衍失。先後為法官,不以私害公,強諫枉死者,三經大辟,而執志不渝,武則天重之,酷吏由是少哀。久之,轉司僕少卿。卒年62歲。時人論日:今有功斷獄,天下無冤枉人。新舊唐書有傳。

生平事跡

仕途經歷

徐有功在蒲州任司法參軍期間,其政績已十分突出。當地百姓和官吏都稱他為“徐無杖。”那么“徐無杖”又是什麼意思呢?原來徐有功在蒲州審判一切案犯時,都“力求寬仁,從不輕易動用刑訊,也不輕易判人笞杖刑”,而用傳統的仁義道德去教育啟迪案犯悔悟自新。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教育和感動,稱徐有功為“徐無杖”。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風大改。徐有功3年任滿,竟沒有一次在審判案犯時用了杖罰的。因而“徐無杖”之名也就越傳越響,傳到了京城長安。永昌元年(689年)徐有功就被宣詔進京,擔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職務。這說明徐有功的升遷,是以他“徐無杖”的顯著業績和才能,“正步”而人的。
永昌元年唐高宗去世,武則天以皇后身份臨朝執政,繼而她又“革唐命”自稱“聖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這一複雜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對武則天的稱帝,唐的不少舊臣和李氏宗室貴族都十分反對,有的還起兵反對武則天。如徐敬業(684年)的揚州起兵,唐宗室李沖李貞(688年)的起兵反武等等。武則天自然深惡這些舊臣和唐宗室貴族,都一次次派兵將他們鎮壓了下去。面對這嚴峻的政治局面,武則天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一面任用酷吏,誣構大獄,偏離法規,接連誅殺所謂不法的唐的舊臣和宗室貴族,以此來震懾潛在的敵對勢力,達到她的政治目的。她要打擊敵對勢力,就必須要一批酷吏做她的幫手,所以她所選用的酷吏也是“不拘一格”的,如有名的酷吏來俊臣周興等人。有的原都是斗大的字不識一筐的市井無賴,靠的就是告密狀誣陷人起家的。徐有功在這種政治氣候下仟司刑丞,如果他也能和來俊臣、周興等那樣,阿諛逢迎與酷吏們同流合污、偏離國法按武則天的意圖審案判案,憑他的奇才,高官厚祿自然也指日可待。然而徐有功不是這樣一種人,而是義無反顧地執法守正,冒著殺身之禍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制止著各種冤假錯案的泛濫。例如,他與武則天的第一次衝突:武則天為及時廣泛地掌握“敵情”,她在全國各地大設告密之處就是在朝堂上她也設有告密箱。凡是能告發謀反大案的都能給予重賞。因而全國告訐之風大起。
這年有個叫馮敬同的人,他投狀密告魏州貴鄉縣縣尉顏餘慶曾與去年起兵被殺的李沖通同謀反。武則天馬上叫酷吏——殿中侍御史來俊臣審理此案,顏餘慶被逮至長安後,來俊臣馬上提審,強逼顏餘慶承認是李沖謀反同黨,顏餘慶大喊冤枉,經過他的嚴刑逼供,無奈顏餘慶只得認罪寫了供狀:從供狀看,顏餘慶與李沖只能說是一般關係,與謀反怎么也聯繫不上。來俊臣知道這位聖神皇帝需要的是什麼。他為了邀功,不擇手段地使用各種刑罰對顏餘慶進行逼供。顏餘慶受不起皮肉之苦,最後只得在供詞上寫上了“與李沖通同謀反”的字樣。來俊臣見顏餘慶認罪丁,便上奏給了武則天。武則天看了“供詞”後,叫來俊臣將此案轉交司刑寺正式判刑。司刑寺對侍御史轉來的案件,在以往,幾乎是一律按侍御史定的判決。而這次,接顏餘慶案的是新上仟的司刑丞徐有功。徐有功細閱了案卷,他覺得查出雖然顏餘慶自己已承認了,但“與李沖通同謀反”罪證不足,不過,徐有功清楚供狀的其中曲直——重刑出冤鬼。徐有功與顏餘慶沒有一點親戚關係,是法律的公正、公平和無私驅動著他查明實情。他想著如何能糾正已定的冤案或縮小與法律的偏距,減輕顏的罪名,他查閱了武則天當年發的《永昌赦令》,發現“魁首”和“支黨”字樣,他微微一笑,“我何不如此這般。”於是他在審判顏餘慶案件時.便援引了《永昌赦令》判顏餘慶為李沖謀反案的“支黨”,流放三千里,讓顏餘慶免去死罪。這一“支黨”的判決,不但惹惱了來俊臣,也使其他幾位酷吏不滿,另一位酷吏侍御史魏元忠便直接上奏武則天,請求將顏餘慶按謀反魁首處斬,家口籍沒。武則天準奏下敕。在古代,皇帝下敕判決是最高最終的判決,任何人都要照辦。然而徐有功憑著他執著的——執法應公、守法要正;法是國家的生命,行動的準繩;法不正國家便亂了套,硬著頭皮要向武則天強諫。第二天上朝時,徐有功第一個出班向聖神皇帝奏道:“顏餘慶一案請陛下再加斟酌定案。顏餘慶與李沖是有一些關係,如違法替李沖收私債,又通書信,但陛下已發布的《永昌赦令}中有李沖、李貞同惡,魁首並已伏誅之說.可見李沖謀反案的魁首早已全部法辦,按顏餘慶的供狀詞分析,也只是一個漏網的支黨而已。因此根據赦令應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復罪,即不如不赦,又如何面對天下人?我聖朝決不能這般行事。”
徐有功徐有功
武則天見是一位身穿從六品朝服的小官“徐無杖”敢反駁她下的敕令,而且還當著文武百官的面暗喻她不按《永昌赦令》出爾反爾,便一臉怒氣地問:“照你說,那什麼叫魁首?”徐有功沉著地答:“魁是大帥,首是原謀。”武則天又怒著問:“顏餘慶難道不是魁首?”徐有功又答:“若是魁首,他早應在李沖被殺時就該伏法了,赦後才發覺,可見只是個支黨而矣。”武則天的嗓子越來越粗:“他為李沖征私債、買弓箭還不是魁首是什麼?”徐有功又答:“征債是事實,但買弓箭與顏餘慶也無關。”武則天怒著又問:“二月征債,八月通書,還能不是同謀?”徐有功心平氣和地道:“所通書信未見查獲,只據口供,而口供也只承認與李沖禮節上寒暄。而且征債、通書也只能歸屬於支黨行為,與同謀魁首怎么也劃不上等號呀!”這場朝堂的辯駁,把在場的文武大臣二三百人都嚇得臉色刷青,正直的官員都為徐有功的前程和生命安全擔憂,而徐有功卻是“心正不怕天,有理說得過皇帝”。他神情自若,對答如流,沒有一點膽怯和懼怕。而武則天開始時怒不可遏,後來她漸漸覺得這位人稱“徐無杖”的司刑丞倒有一般官員所沒有的勇氣和見識。從她執政以來,還是第一次見到敢於與她爭辯論理的官員,特別是謀反案件,她批准殺就殺,從無人與她爭辯過。其實武則天很有政治頭腦也很愛惜人才,其怒氣也慢慢地息了下來,對徐有功道:“顏餘慶是支黨不是支黨,卿再去仔細勘問,奏上來。”
這場朝堂君臣論理答辯,在堂的幾百名文武官員似看了一場驚心動魄的刀劍爭鬥。然而使他們意料不到的是,最後武則天竟自己找了個台階走了下來,叫徐有功再審顏餘慶是否支黨。可見徐有功已強諫獲準,他們長長地為徐有功鬆了一口氣。回朝後徐有功便再審顏餘慶,以“支黨”罪上奏武則天,最後獲得武則天的批准。顏餘慶在徐有功冒死與武后激烈的爭辯中終於從死神那裡奪回了他生的希望,免去死罪,改為遠流,他的家人也得免為官奴。這是徐有功為維護法律尊嚴與公正,制止權大於法的冤假錯案的第一戰,當然也是旗開得勝的第一戰。

任上被罷

徐有功在司刑寺任職三年,在這三年間他糾正了數百件冤假錯案,救活人命數千。三年任滿後,被調至秋官(原稱刑部),任秋官員外郎,後又升為秋官郎中(從五品上),負責覆核司刑寺的判決,並能參與大案的審理。徐有功到秋官不久,一天他的頂頭上司周興(也是武則天時有名的酷吏)交給他一份案卷說:“此宗案是原道州刺史舊唐宗室李仁褒兄弟的謀反案,司刑寺已判為謀反罪,你拿去看一看……”徐有功接過案卷細細地看。他看後就對周興說:“兄弟倆練武比箭怎能定為叛逆謀反,這不是太冤枉人了,應該馬上糾正!”周興卻冷冷地一笑:“李仁褒兄弟都是舊唐李氏宗室的人,你知道聖神皇帝最可恨的是誰?管他們練武也罷、比箭也罷,他們今天動刀動槍比武,明天就會帶兵謀反,定他們謀反罪有什麼錯?不殺他們殺誰?”徐有功嚷著道:“難道練武比箭能推論定謀反罪?天理何存,國法何在,難道皇帝就可不憑事實說話?!”兩人便爭執起來。
徐有功故居徐有功故居
其實周興與來俊臣等人不同,他原是秀才出身,讀過不少法律書,是一個善於“鍛鍊”構陷大獄的人。他以秋官侍郎的身份壓制徐有功,並寫成一狀盡述徐有功的誣告之詞,上奏武則天。說徐有功有某種政治動機。“故出反囚李仁褒兄弟,罪當不赦。”並說:“漢法,附下罔上者斬,面欺者亦斬。古經上有言:析言破律者殺。徐有功有意袒護謀反之賊,正合死罪,請陛下將徐有功下獄查審。”
武則天對徐有功有欣賞的一面—他忠心守法護法而且很有才幹;但她又有討厭他的一面——他常出來與她爭辯,阻礙她除盡敵對勢力的目的。她對徐有功的態度處在這二者的交叉之間。聽周興說要殺他,但她目前還沒有這個打算。於是便下詔:“禁止逮捕審訊徐有功,罷免他的官職,削職為民。”徐有功這次與武則天連當面爭辯的機會都沒有。在家中接旨以後,便被除去了烏紗帽。不過武則天對徐有功還是另眼相看的,如果落到周興手裡。不判死罪也將被打個半死。
周興對徐有功削職為民並未到此休止。他派出了許多“眼睛”暗中監視徐有功的一舉一動,特別是注意是否有唐的李氏宗室和舊臣來往。如果徐有功一旦有所不慎,也將被誣告謀反同黨而處死罪。從上一例,可知徐有功護法守法的艱難。上有武后作威、蓄意威嚇,下有酷吏網羅誣告,在這時要執法守正維護法律的公正嚴肅是何等之難呀!

殺身之禍

徐有功被罷官後不到半年,以構獄他人邀功升遷的周興也被人指控“謀反”下獄,審理他的便是來俊臣。來俊臣以“請君入甕”威嚇周興承認謀反罪名。周興受苦不過也只得認罪,倒是武則天不同意為她“盡忠”多年的周興處以斬首。而將他改為流放,不過他在流放途中也被仇人殺了,周興的死,倒解脫了監視徐有功的一雙雙眼睛,周長壽二年(693年)武則天又重新起用徐有功,任命他為左肅政台侍御史從六品下)。徐有功推辭不成,只得就任,徐有功任侍御史後,在潤州發生了一起龐氏案。龐氏原是唐睿宗李旦的岳母——竇德妃娘娘的母親,潤州刺史竇孝諶的妻子。她從女兒德妃被武則天殺死後,一直心神不定.抑鬱成疾,自以為被鬼怪纏住了身。她聽從一位奴僕之說,在夜間焚香祈禱驅鬼。然而這一焚香驅鬼的事卻被人告發,說她在每夜焚香詛咒武則天早死。武則天從殺了德妃以後正找不到德妃親人的“謀反”把柄和不軌行為,酷吏薛季昶為迎合武后的心意,便捏造龐氏為“不道”罪。將龐氏判為死刑,家屬也緣坐流放三千里。
徐有功得悉後,他也知道這是武后的旨意,很難挽回。可他想:像這樣草菅人命國法何存?我既做了侍御史就應向皇上進諫,權大於法的現象不能再延續下去,我縱然一死,也要護法!於是他直奔宮殿,向武則天奏道:“陛下,依微臣查訪,龐夫人無罪可有,如濫殺一個無辜之人,不僅使天下人嗤笑,並關係到大唐的法律法度,請陛下三思,”武則天一聽徐有功為她的心腹之患德妃母親龐氏辯護,霎時就火冒三丈,十分惱怒。而站在她的身旁的薛季昶又在一旁趁機道:“萬歲,法律規定,凡是為罪人強詞奪理辯護的,也應殺頭。徐有功為死囚辯護,目中無皇上,應定為‘黨援惡逆'罪,理應立即推出斬首。薛季昶的一番話,給正在發火的武則天無疑是火亡加油,於是她立即下令:“將徐有功轟出宮殿,令司刑寺治罪。”司刑寺便很快將徐有功議定了“黨援惡逆”罪,判以死刑處斬。徐有功有位好友,便將此訊息悄悄跑到他家去告訴了徐有功,流著眼淚叫他早做準備。徐有功聽後坦然地說:“不要哭,難道這世上只有我一個人會死嗎?我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公正地為法律說話,權不能大於法呀!我為執法、護法而死,死何足惜!”他若無其事的陪同那位朋友吃了飯,睡了午覺。午後,他就被刀斧手綁著押赴了刑場。
徐有功被押赴刑場的訊息轟動了京城。後經老臣們的仗義執言和陳詞辯護,終於使武則天下令:“免去徐有功死罪,罷官流放邊疆。”龐氏也由此免去了死罪,改判遠流。徐有功又一次為法律的守正,以死護法,制止了又一起處死案的發生,真可謂是可歌可泣感動天地

公正嚴明

武則天當政時,徐有功歷任蒲州司法參軍(地方司法官員)、左肅政台侍御史、司刑少卿(大理寺司法官員)等官職。當時,酷吏恣橫,構陷無辜,嚴刑峻法,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獨徐有功犯顏護法,三次被罷官,但矢志不渝,前後共救了數十家人。有一次,博州刺史因罪被誅殺,牽涉到官吏顏餘慶,武則天指令酷吏來俊臣審理此案,來俊臣給顏餘慶定下了謀反的罪名。在朝廷上,來俊臣向武則天匯報時,侍御史魏元忠也認為應該判顏餘慶死罪,武則天下旨批准。徐有功卻堅持顏餘慶不是“魁首”,不能誅殺。武則天大怒,斥問:“何謂魁首?”徐有功說:“魁者,大帥;首者,元謀。”後來,武則天免除了顏餘慶的死罪。有一個叫韓紀孝的人,在徐敬業謀反時接受了偽官職。在朝廷審理徐敬業謀反案時,韓紀孝已經死了,但負責審理此案的顧仲琰卻要求籍沒韓紀孝的家產,武則天予以認可。徐有功抗辯說:“人已經死了,就不應該再追究其罪,更不應該株連其他人。”後來因為這個案子獲得寬恕的百姓就有幾十人。徐有功曾經對自己的親人說:“今身為大理,人命所懸,必不能順旨詭辭,以求苟免。”當時,告密者通常採取誘使他人的奴婢狀告主人的辦法,以求獲得官府的功賞。潤州刺史竇孝諶的妻子龐氏被奴婢誣告,監察御史薛季昶審理認為應該判龐氏死罪。其子到徐有功處訟冤,徐有功一邊發文要求停刑,一邊上奏武則天。薛季昶十分惱火,彈劾徐有功枉法,罪當處死。徐有功卻說:“豈吾獨死,而諸人長不死邪?”武則天召見並責問他說:“公比斷獄多失出,何耶?”徐有功回答:“失出,臣下之小過;好生,聖人之大德。”武則天知道徐有功是忠臣,於是,免去了龐氏的死罪。
徐有功徐有功
天授元年(公元690年),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被酷吏所陷害,徐有功雖然堅持抗爭護法,但沒有成功,並因此被罷官。不久,他又被重新起用為侍御史。“天下聞有功復進,洒然相賀”。徐有功審案,卓然守法,雖死不移。他曾經三次因守法蒙冤,但“將死,泰然不憂;赦之,亦不喜”。武則天因此十分雅重他。時人讚頌徐有功“聽訟惟明,持法惟平”。
有關徐有功剛正不阿、守法護法的事例很多,他在司法任上約15年,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其中一次改為流放),而他卻泰然不憂;三次被赦也不阿諛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罷官,復出後仍又一心執法守法,連武則天也被他的忠貞和勇氣所折服(待她坐穩了帝位後,又將在流放的徐有功召回起用任司刑寺少卿)。他任法官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數以萬計。他既不為己謀利,也不為君主之私慾所動搖,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無私念之法,正因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種種誣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頻頻彈劾、推審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與案犯有什麼特殊關係。公正、忠誠、無私、才幹和勇氣,是徐有功成為古代最優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歷代人民的擁護和愛戴。

個人名言

“爾所言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
—此言出自《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三《徐有功傳》,是徐有功回答為什麼別人總想加害他,而總是害不死他時說的一句話。意思是說:你們所說的是私人恩怨,我所守護的是公共的法律,不允許以私人恩怨損害公共的法律。這反映了徐有功“公法必將戰勝私慾、正義必將戰勝邪惡”的信念。
2006年電視劇《無字碑歌》周世誼飾演徐有功

作品選載

論天官秋官及理匭愆失表
臣有功言:自陛下即位已來,海內官員一定,而天下選人漸多。掌選之曹,用舍不平,補擬乖次,應留即放,應放翻留,囑請公行,顏面罔懼。遂使囂謗滿路,怨讟盈朝,浸以為常,殊無愧憚。又往屬揚豫構禍,時多逆節,鞫訊結斷,刑獄至嚴。革命以來,載祀遽積,餘風未殄,用法猶深。今推鞫者猶行酷法,不依律文,妄稱異端,建立證據,構為罪狀,舍法用情,格律昭然,無心遵奉。斷事則不依款占,不據條間,狀表生情,法外構理,率心任意,輕重自由,天下稱冤,莫不緣此。
陛下九重嚴秘,萬機事總,何能一一躬覽,事事親詳。近臣畏罪而不言,大臣重祿而不奉,遂令刻薄之吏,弊法未悛。士子朝臣,屏氣累息,皆不自保,恐墜網羅。又陛下所令朝堂受表,設匭投狀,空有其名,竟無其實,並不能正直。各自防閒,延引歲時,拖曳來去,叫閽不達,撾鼓不聞,抱恨銜恩,吁嗟而已!至誠所感,和氣必傷,豈不由受委任者不副天心。是陛下務欲使申其冤。是有司務在增重其枉,塵垢聖德,隱蔽宸聰者,是臣等不勝死罪死罪。臣今請考選官銓注不平,致令在外怨讟者,臣即察訪,糾而彈之,獲其曲狀,望貶考奪祿,以?鬼其心,罪仍依法。其刑獄推斷之官,有行酷法,妄加詰斷,臣即按驗,奏而劾之,獲其枉狀,請即付法斷罪,亦準前條,奪祿貶考,以慚其德。其三司受表,及理匭申冤使,不速與奪,致令擁滯。有理不為申者,亦望準前彈奏,貶考奪祿。凡在百僚,鹹蒙委任,君臣之際,義在無猜,寄託之隆,無過考選。今人監視,全無付信,徒為證見。翻使有詞不知,每事委之,使臣得搖霜筆。其監考選御史,望請總停。然臣昔處法司,緣蒙獨用,臣愚無以上答至造。願以執法酬恩,無縱詭隨,不避強御,猛噬鷙擊,是臣之分。如天恩允臣所奏,請降敕施行,庶不越旬時,亦可以除殘革弊,荊措不用,天下幸甚。
駁郭奉一論蘇踐言等處絞奏
踐言、踐忠,良嗣之子,緣其父逆,併合絞刑。但為敕稱屈法申恩,特降非常之霈。又言念勞志切,惟舊情深,特免斫棺之刑,寬其籍沒之典,兩節皆具特字,信知恩是非常。父免斫棺之刑,子無緣坐之死。既寬籍沒之典,理絕收錄其家。按《名例律》云:“因罪人以致罪。若罪人遇恩原減,亦推罪人原減法。”又云:“即緣坐家口雖以配沒,罪人得免者亦免。”斫棺為其父逆,因父致其絞刑,父既特遇殊恩,子便不拘常律。踐言等並即不合緣坐處,盡錄奏言
駁論徐餘慶處斬奏
謀反大逆,罪極誅夷,殄其族未足以謝愆,污其宮寧可以塞責?今據餘慶罪狀,頗共虺沖交涉,為沖理債,違敕是情,於沖致書,在反為驗。既屬永昌恩赦,在慶罪即合原。狀據永昌元年赦曰:“其與虺貞等同惡徒黨,魁首既並伏誅,其支黨事未發者,特從赦原。謹詳魁首兩文,在制非無所屬。”《尚書》曰:“殲厥渠魁。”《名例律》曰:“造意為魁首,即其帥首乃元謀魁帥。首謀已露者既並伏法,支派黨與未發者特從原宥。”有伏誅既標並字,足明魁首無遺。餘慶赦後被言發覺,即為支黨,必其慶是魁首,當時尋已伏誅。若從魁首逃亡,亦應登時追捕。進則不入伏誅之例,退則又異追捕之流,將同魁首結刑,何人更為支黨?況非常之恩,千載空遇;莫大之罪,萬死蒙生。豈令支黨之人,翻同魁首;應坐之伍,更入死條?嫉惡雖臣子之心,好生乃聖人之德。今赦而復罪,即不如無赦;生而又殺,則不如無生。竊惟聖朝,伏當不爾。餘慶請依後斷為支黨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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