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發優勢理論

後發優勢理論

後發優勢是後起國家在推動工業化方面的特殊有利條件,這一條件在先發國家是不存在的,是與其經濟的相對落後性共生的,是來自於落後本身的優勢。後發展是相對於先發展而言的,因而後發優勢涉及的主要是時間緯度,至於國家之間在人口規模資源稟賦、國土面積等方面的差別則不屬於後發優勢範疇,而與傳統的比較優勢相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後發優勢理論
  • 研究人:亞歷山大·格申克龍
  • 創立時間:1962年
基本信息,含義,發展,現實意義,

基本信息

美國經濟史學家亞歷山大·格申克龍(Alexander Gerchenkron,1904-1978)在總結德國、義大利等國經濟追趕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於1962年創立了後發優勢理論。所謂“後發優勢”,也常常被稱作“落後得益”、“落後的優勢”、“落後的有利性”等。格申克龍對19世紀德國、義大利、俄國等歐洲較為落後國家的工業化過程進行了分析,並指出:“一個工業化時期經濟相對落後的國家,其工業化進程和特徵在許多方面表現出與先進國家(如美國)顯著不同。”他把這些差異歸納為八個對比類型:(1)本地型或者引進型;(2)被迫型或者自主型;(3)生產資料中心型或者消費資料中心型;(4)通貨膨脹型或者通貨穩定型;(5)數量變化型或者結構變化型;(6)連續型或者非連續型;(7)農業發展型或者農業停止型;(8)經濟動機型或者政治動機型。在這八個對比類型中,每一項對比類型相互之間的組合形態是由各國的落後程度來決定的。
通過對各個組合形態的研究,格申克龍得出了六個重要命題:
一個國家的經濟越落後,其工業化的起步就越缺乏聯繫性,而呈現出一種由製造業的高速成長所致的突然的大突進進程;
一個國家的經濟越落後,在其工業化進程中對大工廠和大企業的強調越明顯;
一個國家的經濟越落後,就越強調生產資料而非消費資料的生產;
一個國家的經濟越落後,人們消費水平受到的壓力就越沉重;
一個國家的經濟越落後,其工業化所需資本的動員和籌措越帶有集權化和強制性特徵;
一個國家的經濟越落後,其工業化中農業就越不能對工業提供市場支持,農業越受到抑制,經濟發展就越相對緩慢。

含義

具體說來,格申克龍的所謂後發優勢理論包含以下幾個層次的含義:
第一個層次的含義,即所謂“替代性”的廣泛存在。
格申克龍強調指出,由於缺乏某些工業化的前提條件,後起國家可以、也只能創造性地尋求相應的替代物,以達到相同的或相近的工業化結果。替代性的意義不僅在於資源條件上的可選擇性和時間上的節約,更重要的在於使後起國家能夠也必須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有別於先進國家的不同發展道路和不同發展模式。格申克龍關於替代性理論的提出,是以歐洲有關國家在形成工業化大突進時所需要的資本積累模式的經驗為例證的。他將l8世紀以來歐洲各國分為先進地區、中等落後地區和極端落後地區三類。
他強調了存在著多種途徑達到同一種效果或者是從事相類似活動的可能性。因此,所謂替代性,實質上指的就是這樣一種取得同樣結果的手段或是器具的替代性。在制度安排上的多樣性和可選擇性,對先進技術的模仿和借用,使後發國家一開始就可以處在一個較高的起點,少走很多彎路。
第二個層次的含義是指後起國家引進先進國家的技術、設備和資金。
格申克龍指出,引進技術是正在進入工業化國家獲得高速發展的首要保障因素。後起國家引進先進國家的技術和設備可以節約科研費用和時間,快速培養本國人才,在一個較高的起點上推進工業化進程;資金的引進也可解決後起國家工業化中資本嚴重短缺的問題。
第三個層次的含義是指學習和借鑑先進國家的成功經驗,吸取其失敗的教訓。在這方面,後發優勢主要表現為後起國家在形成乃至設計工業化模式上的可選擇性、多樣性和創造性。後發國家可以借鑑先進國家的經驗教訓,避免或少走彎路,採取最佳化的趕超戰略,從而有可能縮短初級工業化時間,較快進入較高的工業化階段。
第四個層次的含義是指相對落後會造成社會的緊張狀態。
格申克龍指出,在一個相對落後的國家,會產生經濟發展的承諾和停滯的現實之間的緊張狀態,激起國民要求工業化的強烈願望,以致形成一種社會壓力。這種壓力,一方面源於後起國家自身經濟的相對落後性及對維護和增進本國利益的考慮;另一方面也是先進國家的經驗刺激和歧視的結果。“落後就要挨打”,這在人類世界似乎永遠要作為普遍法則而運行。因此,落後國家普遍提出要迅速實現工業化的要求。

發展

美國社會學家M·列維從現代化的角度將後發優勢理論具體化。列維認為後發優勢有五點內容:
(1)後發國對現代化的認識要比先發國在自己開始現代化時對現代化認識豐富得多。
(2)後發者可以大量採用和借鑑先發國成熟的計畫、技術、設備以及與其相適應的組織結構。
(3)後發國家可以跳越先發國家的一些必經發展階段,特別是在技術方面。
(4)由於先發國家的發展水平已達到較高階段,可使後發國家對自己現代化前景有一定的預測。
(5)先發國家可以在資本和技術上對後發國提供幫助。列維尤其提到資本積累問題。認為先髮式現代化過程是一個逐步進化的過程,因而對資本的需求也是逐步增強的。後髮式現代化因在很短的時間內迅速啟動現代化,對資本的需求就會突然大量增加,因此後發國需要特殊的資本積累形式。實行這種資本積累,也必然要有政府的介入。
繼列維之後,1989年阿伯拉莫維茨(Abramoitz)又提出了“追趕假說”,即不論是以勞動生產率還是以單位資本收入衡量,一國經濟發展的初始水平與其經濟成長速度都是呈反向關係的。阿伯拉莫維茨同時指出,這一假說的關鍵在於把握“潛在”與“現實”的區別,因為這一假說是潛在的而不是現實的,只有在一定的限制下才能成立。第一個限制因素是技術差距,即後發國與先發國之間存在著技術水平的差距,它是經濟追趕的重要外在因素,正因為存在技術差距才使經濟追趕成為可能。即:生產率水平的落後,使經濟的高速發展成為可能。第二個限制因素是社會能力,即通過教育等形成的不同的技術能力,以及具有不同質量的政治、商業、工業和財經制度,它是經濟追趕的內在因素。即:與其說是處於一般性的落後狀態,不如說是處於技術落後但社會進步的狀態,才使一個國家具有經濟高速增長的強大潛力。
1993年,貝里斯、保羅·克魯格曼等(Brezis,Paul Krugman,)在總結開發中國家成功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基於後發優勢的技術發展的“蛙跳”(Leap-flogging)模型。它是指在技術發展到一定程度、本國已有一定的技術創新能力的前提下,後進國可以直接選擇和採用某些處於技術生命周期成熟前階段的技術,以高新技術為起點,在某些領域、某些產業實施技術趕超。1995年,羅伯特·巴羅和薩拉易馬丁(Robert J·Barro and sala-i-martin)假定一國進行技術模仿的成本是該國過去已經模仿的技術種類占現有技術總數量比例的增函式,也就是說,一國過去模仿的技術越多,其繼續實行技術模仿的相對成本就越高。1996年,范艾肯(R.Van Elkan)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建立了技術轉移模仿和創新的一般均衡模型,他強調的是經濟欠已開發國家可以通過技術的模仿、引進或創新,最終實現技術和經濟水平的趕超,轉向技術的自我創新階段。
格申克龍的後發優勢理論,首次從理論高度展示了後發國家工業化存在著相對於先進國家而言取得更高時效的可能性,同時也強調了後發國家在工業化進程方面趕上乃至超過先發國家的可能性。列維則強調了現代化進程中,後發國家在認識、技術借鑑、預測等方面所具有的後發優勢。阿伯拉莫維茨提出的“追趕假說”,貝里斯、克魯格曼等提出的“蛙跳模型”(Le nogging),都指出後發國家具有技術性後發優勢,並討論了後發優勢“潛在”與“現實”的問題。巴羅和薩拉易馬丁以及范艾肯等人又從計量經濟學的角度,驗證了經濟欠已開發國家可以通過技術的模仿、引進或創新,最終實現技術和經濟水平的趕超。後發優勢理論的提出和發展研究,為後發地區的加速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和現實途徑。
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們雖然沒有專門論述後發優勢問題,也沒有使用後發優勢的概念,但從他們的著作中,從不同的角度談論了這一問題。馬克思和恩格斯把一生都貢獻給了他們所追求的共產主義事業,在他們看來,社會主義的成功相對於他們所批判的資本主義而言就是一種後發優勢。馬克思認為,共產主義是在吸收、繼承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所取得的一切文明成果基礎上,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達到高度均衡發展的社會。不已開發國家不吸收資本主義的文明成果,是不可能過渡到社會主義的,也就難以實現跨越資本主義“卡夫丁峽谷”。列寧進一步發展了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他反覆多次地強調要借鑑資本主義的寶貴經驗,繼承資本主義遺留下來的全部文化遺產,這些經驗和遺產包括科學技術、知識和藝術、管理經驗與各類人才。列寧認為,在俄國發動社會革命容易,但建設卻比西歐已開發國家困難得多,因為在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明顯不足,致使大工業生產力和商品經濟發展程度低,廣大民眾的民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不高,封建主義殘餘和影響較嚴重等。經典作家們的論述充分顯示出他們對這一問題的敏銳觀察。
19世紀歐洲的一般模式是,落後國家(德國、義大利等)的工業化往往比工業革命的先行者英國以更快的速度發展。這種“落後的優勢”來自於落後國家直接採用當時最先進的技術,而不用承受一開始逐步發展這種技術的代價。落後國家工業化的鮮明特色是突變性和“不連續性”,與先進國家的工業部門之間的前後關聯是逐漸自然形成的不同,在落後國家工業化過程中,必須同時性地建立起各工業部門之間的前後關聯。這種“不連續性”和建立產業前後關聯的同時性,使得落後國家的政府在工業化中比工業革命先行國的政府作用大。

現實意義

我國學者結合中國實際,提出並闡述了“後發優勢驅動假說”,指出後發地區通過引進、模仿、學習(包括技術和制度兩方面),可獲得後發利益(Late-developing Advantage),從而具有後發優勢。由於其學習成本(Learning cost)大大低於創新成本,使後發優勢(包括技術性後發優勢和制度性後發優勢)不小於先發優勢。這種由後發利益而具有的後發優勢是後發地區追趕式高速增長的主要動因。
上述理論分析表明,作為後發地區存在著有別於先發地區的方式或途徑來達到與先發地區同樣發展水平或狀態的可能性,即後發地區也存在著因其相對落後所擁有的特殊利益。這種益處既不是先發地區所能擁有的,也不是後發地區通過自身努力創造的,而完全是與其經濟的相對落後性共生的,這種特殊利益既有技術性的,也有制度性的。但是,這種後發優勢是潛在的不是現實的,只有通過自身努力、創造條件,才能使潛在變為現實。就我國目前的現狀而言,東部地區屬於先發地區,西部地區則是後發地區。因此,西部地區在實現經濟成長、經濟趕超過程中,要從實際出發、創造條件,通過引進、模仿、學習,充分發揮技術性和制度性的後發優勢,從而實現地區經濟高速增長。
發揮技術性後發優勢
技術性後發優勢,表現為後發經濟體的技術學習,從先發經濟體引進各種先進技術,並經模仿、消化、吸收和創新所帶來的利益和好處。
首先,從技術研究與開發環節看,模仿創新能冷靜觀察率先創新者的創新活動,研究不同率先者的技術動向,向每個技術先驅學習,選擇成功的率先創新進行模仿改進,避免大量技術探索中的失誤,大大降低其技術開發活動的不確定性;
其次,從產品的生產環節看,模仿創新能直接藉助於從率先者處獲得生產操作培訓,聘請熟練工人來企業傳授經驗等方式迅速提高自身的生產技能,從而使生產成本隨產量增加而下降的速度有可能快於率先創新;
第三,從市場環節看,模仿創新節約了大量新市場開發的公益性投資,能夠集中投資於宣傳推銷自己的產品品牌,且模仿創新產品由於入市晚,還有效迴避了新產品市場成長初期的不確定性和風險。
我國西部後發地區與東部沿海地區相比,無論是在技術研究與開發環節還是生產環節、市場環節都存在著極大的差距,因此,通過技術模仿創新(將先發經濟體已被套用於生產的新技術、科研新成果引用於後發經濟體的生產領域),形成複製效應,從而迅速促進本地區技術進步,大大縮短因研究與開發先進技術所花費的時間,並節約相應資源的投人。同時西部後發地區可以縮短甚至跳躍式地縮短與先發地區的技術差距,以在更高點上發動和推進工業化。經過學習研究,西部後發地區不僅可以較快地掌握先發經濟體的先進技術,而且在消化吸收先進技術中有所創新,甚至可以迅速趕上、超過技術先進的競爭對手。
發揮制度性後發優勢
在經濟成長的諸多要素中,制度因素起了相當重要的作用。道格拉斯·諾斯指出,“制度提供了一種經濟的刺激結構,隨著該結構的演進,它規定了經濟朝著增長、停滯或衰退變化的方向”。經濟成長是技術、資本、制度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制度性後發優勢就是後發地區向先發地區的制度學習,即效仿或移植各種先進制度並經本土化改造所產生的效率和益處。後發地區通過強制性和誘制性制度移植變遷所形成的後發優勢,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成本優勢,即後發地區直接模仿、吸收和採納先發地區已經形成的有效的制度,與先發地區的制度創設變遷相比較,避免了因不斷“試錯”而支付的高額成本(政治成本和經濟成本)所具有的優勢;
(2)時間優勢,指與制度創設變遷往往要花費較長的時間相比,後發地區對有效制度的及時模仿、跟進和移植只需較短的時間,而具有的優勢;
(3)經驗優勢,就是通過吸取先發經濟體制度變遷的經驗教訓獲得的後發利益。制度性後發優勢使後發地區能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改變激勵機制、降低交易費用和風險,從而促進經濟成長。
目前我國西部後發地區應充分發揮模仿、吸收和採納有效制度的成本優勢、時間優勢和經驗優勢,通過強制性和誘制性制度移植變遷,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改變激勵機制、降低交易費用和風險。具體首先應通過制度移植變遷,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建立健全現代企業產權制度,充分發揮地區經濟特色和當地資源優勢;其次,西部後發地區要通過向東部先發地區學習,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樹立現代市場意識,消除地方保護主義,擴大市場領域,建立、完善市場體系和機制,從而縮小同東部先發地區在制度和機制方面的發展差距;最後,通過政府干預,發揮政府第一推動力作用,實行區域經濟政策傾斜,使西部後發地區獲得制度性後發利益,並使其地區經濟能高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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