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水平

消費水平

消費水平是指一定時期 (如一年) 內消費者用於滿足自身日常生活費用各項支出的總和。按消費者的不同,有個人消費支出、家庭消費支出和社會公共消費支出;按消費物品不同,有: (1) 商品性消費支出,如吃、穿、用、住、行等項;(2) 非商品性消費支出,如醫療衛生、文化教育、體育娛樂等。在商品經濟條件下,消費支出受下列條件制約: (1) 用於購買消費品 (包括勞務) 而支付的貨幣量。它首先由消費者的支付能力決定,消費者的收入水平越高,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越大,消費支出越大。(2) 在支付能力一定的條件下,購買的消費資料量越多,價格越高,消費支出越大。(3) 為購買消費品而花費的時間。它由消費品供應狀況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費水平
  • 所指:國民經濟統計中的居民消費水平
  • 應包括:精神生活的內容與豐度
  • 程度:消費者的健康狀況、壽命長短等
概念,含義,衡量標準,相關數據統計,

概念

從巨觀角度來說,指一國居民在一定時期平均享用的生活消費的產品(與勞務)的數量與質量,或全體消費者按人均達到的物質與文化需要獲得滿足的程度。從微觀角度來說,指某一消費者及其家庭在某一時期所獲得的消費對象的數量與質量,或某一消費者及其家庭某個時期的生活消費需要獲得滿足的程度。
對消費水平這一範疇的內容,不少學者主張,從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統一的觀點來看,除物質生活的內容與豐度外,還應包括精神生活的內容與豐度;從消費內容與效果統一的觀點來看,除物質與精神生活的內容與豐度外,還應包括物質與精神消費的最終結果──消費者的全面發展的程度,如消費者的健康狀況、壽命長短、獲得文化教育的程度、勞動力的科學技術素質提高的程度、自由支配時間的多少、從事文娛旅遊活動的多少,等等。但是,也有的學者主張,消費水平的含義不宜過分膨脹,它僅僅是從量的方面反映消費者和消費品的關係;衡量消費水平,主要以消費對象的數量、品種、結構為依據,不能視為消費狀況的綜合的體現。他們認為消費的最終結果應列入消費效果問題予以考察。

含義

指國民經濟統計中的居民消費水平
支出法測算的國內生產總值分為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貨物和服務淨出口三大項。最終消費分為居民消費和政府消費兩項。居民消費又分為農村居民消費和城鎮居民消費。按全國人口平均計算的居民消費額,稱為“全國居民消費水平”;按農村人口平均計算的農村居民消費額,稱為“農村居民消費水平”;按城鎮人口平均計算的城鎮居民消費額,稱為“城鎮居民消費水平”。
泛指其他各種反映居民消費狀況的指標
如各種消費品和消費性服務的總量指標與人均指標。可以是全國性的指標,也可以是地區性、家庭性的指標。一個國家的消費水平取決於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費品市場的發育程度、政府的消費政策、個人的消費欲望等多種因素。

衡量標準

消費水平可以用消費品的實物量和勞務量來衡量,也可以用獲取消費品和勞務的貨幣支出,即價值量來衡量。以價值量來衡量,一般有三種標準:①計算人均的個人消費基金(扣除消費基金中的公共部分)。②計算人均的消費基金(包括消費基金中的公共部分)。③計算人均的“消費基金+非生產性積累基金”。此外,衡量消費水平,還可以考察:①消費結構的性質變動。良性變動反映著消費水平上升,逆性變動反映著消費水平下降。②勞動者自由支配的業餘時間的多寡。自由時間增加,意味著人們有更多時間去學習、休息、娛樂,滿足發展智力和體力的需求,並使單位勞動時間內的生活資料數量增加。
確定消費水平的合理依據  消費水平在一定歷史時期和社會條件下,有一個客觀的適度界限。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在一些經濟還不夠發達的國家,離開生產發展這一物質基礎,盲目追求過高的消費水平,顯然是不實際的。但是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消費水平也必須伴隨而提高。落後於生產的發展而遭到抑制的消費水平,不能起積極推動生產的作用,也不符合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合理的消費水平,必須同本國的物質生產發展的水平相適應;此外,還必須有利於資源的充分利用,防止浪費和生態失調;有利於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有利於消費者的身心健康;有利於整個社會進步。
確定消費水平的數量界限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確定適度的、合理的消費水平,必須考察消費水平的數量界限,明確其最低界限與最高界限。確定消費水平的最低界限,要考慮:①不應低於消費者的自然生理需要;②不應低於勞動力再生產的需要;③不應低於前一個基期已達到的水平;④不應低於分配計畫中的最低消費率。最低消費率C′,應等於基期的消費基金C0加基期消費基金乘計畫期內人口增殖率△p,然後除以計畫期國民收入Y。其公式為:C′=C0(1+△p)/Y。如果計畫期消費率小於上列數值,則意味著計畫期內的消費水平比基期有所下降。
確定消費水平的最高界限,應該保證國民收入中積累基金的最低需要,它可以分為如下兩個部分:
①生產性積累的最低需要。即:計畫期勞動者人數(包括基期勞動者人數 L0和計畫期新增勞動者人數△L)乘以基期人均生產性固定資產f0和流動資金f1定額。以A1代表計畫期生產性積累的最低需要 ,其公式為:
公式公式
公式公式
生產性積累如果低於上述數值,就會造成勞動生產率的下降或使一部分勞動者不能就業。
②非生產性積累的最低需要。即計畫期內人口數包括基期人口數p0和計畫期新增人口數 △p乘以基期人均非生產性固定資產f2和非生產性流動資金f3定額。
A2代表計畫期非生產性積累的最低需要,其公式為:
公式公式
非生產性積累如果低於上數值,將不利於計畫期內或今後一定時期內人民消費水平的提高。
只有使上述兩個最低需要都得到滿足,才既不會降低勞動生產率或影響就業,又不會降低和影響人民民眾的消費水平。

相關數據統計

(滯後許多的數據)2012年中國各大城市消費水平:
1.上海:5350.00元
2.深圳:5280.00元
3.廣州:4750.00元
4.杭州:4980.00元
5.南京:3780.00元
6.無錫:3200.00元
7.蘇州:4300.00元
8.濟南:3120.00元
9.太原:1980.00元
10.銀川:1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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