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形結構
漢字
首尾分解: 彳寺
漢字部件分解: 彳士寸
筆順讀寫: 撇撇豎橫豎橫橫豎點
漢字釋義
【釋義】 ①等待;等候:待業|
嚴陣以待|期待。②對;
對付:待客|接待|優待。③
將要;打算:正待出門,電話鈴響了|待
說不說。
【待人接物】 dài rén jiē wù 跟別人接觸往來或處。相
【待遇】 dài yù ①對待人的
情形、態度、方式:周到的待遇。②物質報酬;工資福利。
〖例句〗小明在那家公司受到的待遇很好。(註:“待“不同”侍”)
例句
由於我們的工作出色,公司給了我們優厚的待遇。
待 <動>
(形聲。從彳,寺聲。本義:等待,等候)同本義
待,逗也。――《廣雅》
有待而行也。――《易·歸妹》
吾入關,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
史記·項羽本紀》
與其坐而待之,孰若起而拯之。――清·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又如:
待年(等待長大。指女子待嫁);
待賢(等候賢人);待詔(等待任職的詔令);
待時(等待時機)
對待
此賢君子也,君厚待之。――《
待 dāi停留:~會兒再走。又見dài。
待 dài
①將;要:~答不理。
②等候:尚~解決。
③對待:~人誠懇。又見dāi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唐韻》徒在切《集韻》《韻會》《正韻》盪亥切,𠀤音殆。《說文》竢也。《易·繫辭》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禮·儒行》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
又《增韻》遇也。《論語》以季孟之閒待之。
又備御也。《魯語》率大讎。以憚小國,其誰雲待之。
又葉直里切,音峙。《魏文帝·浮海賦》眾帆張,羣櫂起,爭先逐進,莫適相待。
又葉時吏切,音侍。《荀子·成相篇》治之志後埶富,君子誠之,好以待。富音沸。
又葉徒帝切,音兌。《歐陽修·祭龍文》浸潤收畜,足支一歲。旱則來告,否則當待。
又葉杜兮切,音啼。《屈原·離騷》路修遠以多艱兮,騰眾軍使徑待。路不周以左轉兮,指西海以為期。《朱注》待,徒奇反。
說文解字
【卷二】【彳部】待
竢也。從彳寺聲。徒在切
說文解字注
(待)竢也。立部曰。竢待也。從彳。寺聲。徒在切。一部。今人易其語曰等。
常用詞組
【
待定係數法】〈數〉對於一個算式,如果已知所求結果具有某種形式,那么可以引入一些尚待確定的係數來表示結果,使給定的算式和結果之間建立起
恆等式,進而通過對所得到的恆等式的變形或代換,以確定這些係數,從而得到所求的解的解題方法。
【待定】等待做決定。
【待機】等候時機。
【
待價而沽】現代意為,等待有了高的價格再出售。典出《論語》,子貢問孔子:“有一塊美玉(喻賢能之人),是找個柜子藏起來(隱士的做法),還是應該把它賣掉(出仕)?”孔子曰:“沽之哉!沽之哉!吾待賈者也。”孔子當然是支持出仕的,所以連說了兩個“賣了吧”,但是其中的“賈”字解釋有不同意見:賈作商人解,則待賈者即等待識貨之人;價字本作“價”,古“賈”“價”互通,故賈亦可作價格解,這就是代價而沽這個詞的來源。如果作價格解釋,那么這個價格應當是售賣與收買雙方談價的成交價格。孔子從政是要談價的,因為他不是商人而是士人。作為士人就需要考慮兩個問題:我的價格對方接受嗎?對方的價格我接受嗎?對於孔子而言,他的出價見《論語·陽貨》篇:“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楊伯峻將這句話譯為:“那個叫我去的人,難道是白白召我嗎?假如有人用我,我將使周文王、周武王之道在東方復興。”用白話說就是:要用我可以,你得用我的方法,而我的方法就是文武之道。孔子在出仕時是要講價的,必須行“仁政”,否則免談。這是有證據的,《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不得仕,子貢就提出:“夫子之道至大也,故天下莫能容夫子,夫子蓋少貶焉?”立刻遭到孔子的批評,士人出仕,人可以受委屈,但是道不能不行。即便是被孔子經常批評的子路也說(見《論語·微子》篇:“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看起來“仁政”是行不通的了,但是作為士人,之所以要出仕,完全是為了行“義”啊。這個“義”就是“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社會責任感。正因為孔子是有社會責任感的士人,所以他講價一定是要對方接受自己的條件,而不是現今人們所說的:只要老闆給的價格高就賣了吧。現代招聘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原因是供過於求,迴旋餘地少;但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現代人已失去“士氣”,沒有士氣當然說起話來就沒有底氣。所以,待價而沽,一定要等那個識貨的人出現,否則就必須將價,講價不成則交易不成。諸葛孔明就是等識貨的,孔子就是講價的。
【待考】暫時存疑,留待查考。
【待命】等候命令:原地~。
【待人接物】對待別人,應接事物。指與別人相處。
【待業】等候就業的簡稱。
【待遇】
①〈古〉接待:齊人亦以此重之,~甚厚。(《南史·
王琳傳》)
②對待;看待:平等~、受到冷淡的~。
③享有的權利、物質報酬等:政治~、福利~、~優厚。
【亟待】亟待 jí dài 迫切等待。
例如:“這個
低收入家庭突生變故,亟待善心人士的援助。”
通假字
通“時、持”:
音同形近的通假---- 六書中的
形聲字,有一些字左邊是部首,代表義符,而右邊代表
聲符。例如江河二字,左邊水為部首,是義符,右邊為聲符。宋人
王聖美稱之為
右文,即依字的形體右邊相似或基本相似,又是同音,可以假借。
待、時、持——《易經·下經·歸妹》:“九四。歸妹
愆期。遲歸有時。”
王弼解說:“愆期,遲歸,以待時也。”按“時”當讀為“待”。《書經》言:“歸愆期遲歸有待。”故《傳》申之說:“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釋文》:“有待而行也。”本來“待”作“時”,是傳文“有待”或借“時”為之。愈知經之“有時”為“有待”之假借。按之“時”古音“始”又讀為“是”,而“待”古音“殆”,殆又音“以”。以、始、是三音相近,義亦相通。再者,
古無舌上音,
齒音亦多作舌頭,時讀如待。(參見
章太炎《
新方言》第一)由此又得“待”同“持”。《
周禮》:“射則贊張侯,以旌居乏而待獲。”
杜子春解說:“待當為持,書亦或為持。”(
錢大昕《聲類》卷三)所以時、持、待,自然同音同義。(摘自
黃現璠著《
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第467-468頁,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