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環境保護局永定區分局

張家界市環境保護局永定區分局成立於1985年,位於張家界市永定區教場路124號,是永定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環境保護的正科級行政單位,內設辦公室、法制宣傳股、污染管理股、自然生態保護股。下屬環境監察大隊(副科級單位)、環境監測站兩個二級機構。共有幹部職工68人(含退休9人)。辦公地址設教場路124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填寫人物中文名張家界市環境保護局永定區分局或其中文譯名
  • 成立時間:每組裡信息1985年項最多6字,數據項最多30字
  • 地址:張家界市永定區教場路124號
  • 幹部職工:68人(含退休9人)
張家界市環境保護局永定區分局基本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我區環境保護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和環境保護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擬定全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市、區確定的重點區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
2、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有關大氣、水體、土壤、電磁輻射、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規範性檔案和管理檔案;組織制訂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
3、監督管理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的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向區政府提出創建各類自然保護區的建議,監督管理本區各類自然保護區。
4、指導和協調解決全區重大環境污染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及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區重點流域、水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督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5、擬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審批全區新、擴、改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區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6、負責組織全區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建立地方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組織開展全區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生態監測。
7、負責全區輻射、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實施安全監督。
8、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保護。
9、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與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環境保護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人技術等級評定等有關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區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培訓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10、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察工作;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區委區政府的決定命令等情況,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11、承辦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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