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永定區政務公開中心

根據區委、區政府張定委[2001]67號檔案精神,設定張家界市永定區政務公開中心,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區政務公開中心是區人民政府管理、監督、指導全區政務公開工作的專門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界市永定區政務公開中心
  • 成立時間:2001年
主要職能,

主要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在改革審批方式、推進整個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帶頭遵守廉政準則,積極推行政務公開,為政府樹立良好形象。
(二)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制訂並實施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計畫、目標;對全區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及時總結推介經驗,對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請示、匯報,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按照區委、區政府提出的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抓好載體建設,管理指導全區政務公開工作並實行監督評議,全面推行全區政務公開工作。同時,對全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區直各單位政務公開工作實行統一管理,並負責檢查、督查和考核;
(四)直接管理政務公開中心辦證大廳的工作,起草並組織實施大廳管理制度;督查、督辦大廳的日常工作;負責大廳工作人員的考勤和年度考核。按"收支兩條線"的要求,對全區非稅收入的收取、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的運行實行公開監督。按張定辦[2001]75號檔案規定,負責對變更的公開項目進行審核。
(五)協調相關部門主持項目聯審。會同相關部門受理區內各項招商引資工程項目的申報並承辦區內招商引資工程項目一站式審批辦證(照)服務,公開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六)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物資和進行勞務服務的全區各單位提供服務,組織辦理資格審批手續,監督並協同承辦政府公開採購活動。
(七)組織辦理全區國有、集體、鄉鎮企業及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產權交易,組織各類有形及無形資產和罰沒物品的拍賣活動。
(八)受理人民民眾對政務公開活動及有關經濟環境問題的投訴,並會同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九)落實上級、區委、區政府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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