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站

環境監測站指可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水和廢水”監測、“噪聲”監測、“環境空氣和廢氣”監測、“輻射”監測等報告的單位。

一般環境監測站應具備省級計量認證資格,國家級環境監測站應具備:“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證書”。

監測範圍以廣州包裝印刷環境保護監測站為例具體可包含:
1、水和廢水監測:包括生活飲用水、工業用水、生活廢水工業廢水海水等。監測項目有:水溫、電導率、PH值、色度、臭、懸浮物濁度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總磷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甲醛、六價鉻、石油類、動植物油、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銅、鉛、鋅、鎘、鐵、錳、鎳等。
2、噪聲監測:(工業企業廠界噪聲、建築施工場界噪聲、城市區域環境噪聲交通噪聲等)。
3、環境空氣和廢氣監測:(可吸入顆粒物、總懸浮顆粒物、粉塵、煙塵或顆粒物、煙氣黑度苯系物、一氧化碳、硫酸霧氯化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鉛、鎘、鎳、錫、飲食業油煙等)。
4、室內空氣品質檢測:[GB/T18883-2002《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規定的19個檢測項目(甲醛、氨、氡、TVOC、菌落總數、苯並[a]芘、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可吸入顆粒物、新風量、臭氧、放射性γ 總強度等)] 。
5、土壤/底泥監測:PH、含水率有機質、銅、鉛、鋅、鎘、鐵、錳、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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