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嘉定區環境監測站
- 地點:上海市嘉定區
- 性質:檢測機構
- 職能:檢測行政管轄範圍內的環境質量
主要職責
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研究並組織實施以下有關法規和政策。
(一)貫徹執行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戰略;編制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國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制定;參與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的制定;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整治規劃;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落實本區減排目標的責任;落實國家、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組織制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和消減計畫;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實施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環保項目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會同區有關部門做好排污費使用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所有污染源的日常檢查、監測、收費、申報、備案、審批、違法行為的處罰等日常管理。
(八)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及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十四)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