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環境保護局

嘉定區環境保護局

嘉定區環境保護局屬於政府組織,非營利性,位於嘉定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定區環境保護局
  • 地址:嘉定區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聯繫方式,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戰略;編制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國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制定;參與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的制定;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整治規劃;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落實本區減排目標的責任;落實國家、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組織制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和消減計畫;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實施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環保項目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會同區有關部門做好排污費使用的管理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本市規定審批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轄區內所有污染源的日常檢查、監測、收費、申報、備案、審批、違法行為的處罰等日常管理。
(七)負責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化學品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會同區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配合區有關部門推進能源結構的調整。
(八)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及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九)負責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的污染管理;負責市環保局委託的輻射安全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生產、銷售、使用單位放射性污染的監督管理和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負責統一發布環境信息。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本市的環境質量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環境保護科技攻關、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參與指導和推進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的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保科學知識,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區內所有污染源事故處置和信訪調處;協調本轄區內、外的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本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
(十四)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督查黨組和行政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負責公文管理、會議管理、信息管理、檔案、安全、保密、信訪、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機關後勤等工作;協助黨組開展組織、人事、紀檢、宣傳、統戰和工、青、婦、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接待和公共關係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聯繫
綜合管理科:負責研究制定環境保護工作發展戰略;組織編制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整治規劃;負責環境保護模範城區的創建工作;承辦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畫的編制和推進工作;負責信息化管理、環境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等工作;指導環境優美鎮的創建工作;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參與指導和推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負責環境統計、年鑑等工作;負責污染源治理資金的管理;負責起草環保綜合性會議和其他重要檔案、報告、領導講話文稿;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項目管理科: 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責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試生產和竣工驗收的審批;負責對已經審批的建設項目進行季度和年度綜合分析評估;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污染防治科:負責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化學品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工作;負責大氣、水、噪聲環境功能區達標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目標管理考核;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組織制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和削減計畫;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污染源普查和企業環境統計年報工作;確定年度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擬定排污企業監察計畫,編制環境監測年度計畫;負責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擬訂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負責污染糾紛的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環保專項行動;負責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對放射源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的污染防治實行監督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法規宣教科:負責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聽證、覆核、行政複議、強制執行申請、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執法後督查的組織工作;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開展環保科普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上海市嘉定區環境監察支隊:(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環境監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二)對環保重點監管企業實施現場監察。(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和糾紛實施現場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四)負責本轄區內排污單位的排污申報工作,並徵收排污費。(五)對有關環保違法案件實施現場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六)接受區環保局委託進行行政處罰。(七)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上海市嘉定區環境監測站:承擔嘉定區行政管轄範圍內的環境質量,環境污染監測和環境污染應急監測,為本區的環境管理提供決策依據、技術支持和服務。具體業務包括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測、污染事故應急監測、“三同時”驗收監測、環境科研和科技諮詢服務監測等。

領導班子

黨組成員:桑健明、顧勇國、劉麗穎
行政班子成員:桑健明、顧勇國、王永國

聯繫方式

單位地址:嘉定區嘉戩公路118號
郵政編碼: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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