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弋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弋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共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數9名,其中:行政編制6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實有人數9人,其中:在職人數9人,包括行政人員7人,全額撥款事業人員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弋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主管部門:弋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
主要職責
弋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編辦)為弋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以下簡稱縣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列黨委機構序列,為縣委工作部門。根據《中共弋陽縣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弋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弋辦字〔2010〕63號)有關規定,縣編辦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機關(以下簡稱黨政群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並監督實施;審核全縣黨政群機關的機構改革方案和機構編制調整事項;審核全縣黨政群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含副科級以上領導職數)規定;研究提出全縣行政編制的分配、調整方案。協調縣委各部門之間、縣政府各部門之間、縣委各部門與縣政府各部門之間、縣直各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研究擬訂全縣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縣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和鄉(鎮)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機構改革方案。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全縣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機構改革實施的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對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調研、信息傳遞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全縣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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