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既是市委的機構,又是市政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無
  • 地點:宜春市
  • 屬性:常設辦事機構
機構職責
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既是市委的機構,又是市政府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統一管理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檢察院、法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
三、根據省委和省政府的部署,研究擬定我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以及實施市直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區)、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協調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市委各部門之間、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各部門與市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直部門與縣(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負責審核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及部門管理的機構、市政府派出機構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審核縣(區)、鄉(鎮)機構編制的分類及其黨政群機關人員編制總數。
六、負責市人大、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七、研究擬定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方案;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及市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實施有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定員標準;負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項;指導協調全市各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九、監督檢查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並報告市編委,上報市委、市政府。
十、負責統一發放工資中人員編制審核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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