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舒城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舒城縣編辦。負責管理全縣所有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單位的編制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舒城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地址:舒城縣
  • 主  任::武明倉
  • 副主任::汪  軍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擬訂貫徹省、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其實施意見,指導、協調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三)統一管理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四)審核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方案;審核縣人大、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機關和各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方案;協調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縣委部門與縣政府部門之間以及縣與鄉鎮職責分工。
(五)審核鄉鎮黨政機關、人大的機構設定與調整方案,在行政編制總額內審核縣直、鄉鎮兩級行政編制分配使用;指導鄉鎮黨政機關、人大機構改革工作;審核全縣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的設定。
(六)研究擬訂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全縣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的設定;審核全縣冠以舒城縣名稱的事業單位的設定。
(七)研究擬訂貫徹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
(八)監督檢查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及機構改革規定的執行情況,並向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和縣委、縣政府作出報告。
(九)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信息交流和統計等工作。
(十)根據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意見,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準調、占編聘用和人員出入編手續辦理等實名制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審核、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補充計畫及選調(聘)人員編制使用計畫。
(十二)承擔全縣財政統發工資編制和實有人員審核。參與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註冊管理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督查股)
承辦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圍繞縣編辦重點工作開展專題研究和調研;承辦綜合性文稿起草、公文審核、宣傳、信息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管理工作;承辦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效能建設、機關信息化建設和政務公開等工作;承辦“12310”舉報電話受理等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的檢舉和投訴工作;承擔機構編制管理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工作;承擔全縣財政統發工資編制和實有人員審核;指導規範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網站的建設維護。
(二)行政機構編制股
擬定縣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各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級黨政各部門和人大、政協機關,各人民團體機關和法院、檢察院機關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股級以上行政機構設定及調整;制定全縣行政編制分配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承辦縣級黨政各部門職能調整的具體工作,協調縣級黨政部門與鄉鎮的職責分工;指導協調全縣行政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和統計工作;承擔縣直和鄉鎮機關單位人員招錄的機構編制審核、計畫審核以人員分配方案的擬定工作;參與組織全縣機關單位選調人員工作;承辦全縣機關單位編制使用的審核工作。
(三)事業機構編制股
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提出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全縣股級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承擔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職責審核工作;承擔全縣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的機構編制審核、計畫申報及審批辦理工作;承辦全縣事業單位編制使用的審核工作。
(四)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為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財政全額供給,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依法行使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職責,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法人年檢等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統計、檔案管理及其他有關信息資料,為社會提供相關服務;依法處理違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行為;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績效評估及年度報告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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