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人民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我縣一直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特別是自2008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以來,不斷豐富公開內容,創新公開機制,促進了陽光施政,有效保障了人民民眾知情權,現將2012年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
為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的領導,我縣成立了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明確了各相關成員單位的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同時明確縣紀委監察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推進、協調、監督工作。
(二)規範公開程式,嚴格編制流程
我縣嚴格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指導、制度完善、督查落實等各項工作。各有關單位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單位的“三定”方案等涉及本單位職權的有效規範性檔案,清理審核職權,分類登記、編制職權目錄,按照“合法、簡單、明了、便於操作”的原則逐一繪製職權運行流程圖,通過本單位入口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專欄)等媒介對外公布。
(三)強化制度建設,促進工作落實。
我縣按照《條例》的規定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及時制定了相應的配套實施制度。先後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政府新聞發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等10多項制度。同時,我縣建立了虛假信息澄清、政府新聞發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等制度,有效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全縣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廬江縣人民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屬於主動向社會發布的政府信息,信息公開義務主體應在20個工作日內對外發布, 2012年,全縣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98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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