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批轉國家民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報告的通知》(國發[1991]32號)精神,為了進一步做好新時期的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堅持民族平等、團結和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 文號:桂政發[1992]81號
  • 發布日期:1992-10-22
  • 執行日期:1992-10-22
基本信息,內容,

基本信息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內容

現就關於加強我區的民族語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民族語文政策
在我區,壯族是自治區的自治民族,推行使用壯文是關係到一千多萬壯族人民的大事。根據國家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證本地方各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因此,要認真貫徹執行國發[1991]32號檔案提出的關於新時期民族語文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主要任務。在具體做法上,要繼續貫徹執行自治區黨委提出的:積極穩步,有計畫,有步驟地在壯族地區學校學校、農村、機關逐步推行使用壯文的指導思想和搞好重點,逐步鋪開的原則。當前要按照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和全國民族語文工作會議精神,繼續宣傳和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語文政策,加強我區壯文工作的法制建設,搞好壯語文的規範化、標準化,促進壯語文的翻譯、出版、教育、新聞、廣播、影視事業,推進我區壯語文的學術研究和交流,抓好壯文進學校、用壯文在農村進行掃盲以及機關工作人員的壯文培訓工作,並抓緊做好《瑤文方案》的試驗以及其他少數民族文種的試行與研究工作。
二、提高對民族語文工作的認識
為了推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民族語文工作的長期性和重要性。要進一步在全區幹部民眾中進行一次民族政策再教育,認真學習民族區域自治區法,學習國發(1991)32號檔案。根據目前少數民族的大多數仍以本民族語言為交際工具的實際,充分地認識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漢語文長期並存,共同發展,並在開發少數民族的智力,提高少數民族的文化素質,促進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維護民族地區的穩定等方面發揮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從實際出發 因地制宜 分類指導
我區壯族人口全區總人口的33.5%,壯族的大多數仍以壯語交際工具,因此,要根據壯族分布比較廣,居住條件不同的特點,確定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在壯族聚居地區現行的壯文試點國小要進行一步鞏固提高,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以壯為主、壯漢結合、以壯促漢、壯漢兼通”的教學原則;在使用壯語的農村,要用壯文掃盲。農村掃盲要和壯文進校、科技扶貧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先做好試點,後逐步鋪開。在我區的民族院校要積極培養壯文研究、翻譯、師資等各類人才。
四、要給壯文推行創造一個好的環境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對堅持民族平等,團結和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具有重要意義。在使用壯文作為交際工具的壯族聚居地方,政府部門根據需要可配備必要的壯文翻譯,逐步做到同時使用壯、漢兩種文字執行職務。使用壯文參加考試與漢文具有同等效力。職稱評定時,通曉壯、苗、侗文等其中一門民族語文者可以免考一門外語。為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在壯族聚居地區要教育和鼓勵各民族的幹部互相學習語言文字。漢族幹部應學習當地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少數民族要學習全國通用的國語和漢文。凡能夠熟練地使用兩種以上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者,應予以鼓勵。繼續辦好廣西壯文學校。
五、加強壯語文的新聞宣傳和壯文教材、圖書、報刊的出版發行工作
各地要進一步做好民族語言文字的廣播、電視的新聞出版工作,不斷提高邊遠民族地區的廣播電視覆蓋率,促進民族語文的翻譯、出版、教育、新聞、廣播、影視、古籍整理事業的發展。廣西人民廣播電台壯語廣播節目,各壯族聚居地方的廣播站要積極轉播,並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可能,努力辦好壯語節目。廣西電視台《廣西新聞》要在套用壯語的地區創造條件,安排用壯語播出並逐步做到螢幕顯示壯文。要加強電影、電視錄像的壯文配音工作。廣西古籍辦公室要深入挖掘、全面收集、系統整理弘揚各少數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遺產。
要進一步辦好《廣西民族報》、《三月三》報刊。廣西民族出版社要把民族圖書的出版工作擺在首位,在出版好壯文圖書的同時,要特別注意抓好壯文教材、課外讀物、科技讀物的出版工作,因出版民族圖書報刊而虧損的,應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並在價格、稅收等方面給予照顧。
六、儘快健全壯文進校的管理體制
我區目前已有二十三個縣(市)辦有壯文試點國小,二十二個縣辦有民族中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壯文教學工作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發揮教育部門的職能作用。自治區有關部門應根據壯文進學校試點工作的實際需要,給教育行政部門落實好機構、核定增加人員編制。自治區教委要認真抓好壯文教材、教參、教學研究以及培訓壯文師資的工作。自治區語委要協助教育部門按有關檔案抓好壯文進校工作。
七、加強領導 健全機構
各級人民政府要重視民族語文工作,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從各方面給予關心和支持,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使我區的民族語文工作得以正常進行。
各級民委和民語委作為黨和政府管理民族語文工作的職能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各地、市、縣(市)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應理順關係,使之能擔負起我區管理民族語文工作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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