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各地區設立聯絡處的決定

1988年1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各地區設立聯絡處的決定
  • 頒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8.01.29
  • 實施時間:1988.01.29
為了加強與縣(市)人大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聯繫,利於人大工作的開展,自治區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一、在南寧、柳州、桂林、梧州、玉林、欽州、百色、河池八地區設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絡處。
二、地區聯絡處是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派出機構,主要任務是:負責聯繫和指導本地區各縣(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幫助他們總結交流經驗,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反映縣(市)人大工作情況,聯繫本地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和自治區人大代表,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見和要求,辦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地區聯絡處主任、副主任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任命,列席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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