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1月15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省人民政府批准深圳經濟特區調整土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3年11月15日
- 實施時間:1983年11月15日
- 頒布單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1983年11月15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3年11月15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省人民政府批准深圳經濟特區調整土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3.11.15 實施時間 ...
1983年11月15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曾作出《關於授權省人民政府批准深圳經濟特區調整土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的決定》。現根據省人民政府的建議,為了進一步簡政放權,以適應加快深圳經濟特區開發、建設的實際情況和需要...
深圳經濟特區土地使用費徵收辦法 (1990年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土地管理,調節土地級差收益,做好土地使用費徵收工作,根據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的...
5.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和選舉問題的決議(1983年8月26日通過) 6.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省人民政府批准深圳經濟特區調整土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的決定(1983年11月15日通過)
一、對《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土地使用費收費標準調整如下:(一) 一類地區(含羅湖區、 上步區、 蛇口區、沙頭角鎮內)每年每平方米收費標準(人民幣)為:工業、倉儲用地一元六角;商業、賓館(含旅館)、...
報省政府批准,並報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五十三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深圳經濟特區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例 (1994年6月18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1995年9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一次修正。1998年2月13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1986年2月22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與內地之間人員往來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的決定》修正。
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提請審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條例〉等3項特區法規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決定對《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條例》...
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糧食購銷政策增加糧食生產投入議案的辦理情況報告》。經過審議,會議同意這個報告。會議認為,省人民政府在辦理議案過程中,認真貫徹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
1993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1997年4月9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 [1] 。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計量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1995年12月26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2月17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第六十五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七條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2年4月26日深圳市第三屆...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的決定,關於廢止〈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1997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的決定第四章 投標 編輯 語音 第三十二條 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工程的能力,具有相應的施工企業資質。 第三十三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檔案的要求編制投標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深圳經濟特區實施的決定》和《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的規定,制定...
1998年2月13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正。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的決定 附:...
1994年12月26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正。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水資源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的決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7年10月16日公布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廣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