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珠海經濟特區職工社會保險條例》的決定

2003年9月26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珠海經濟特區職工社會保險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3.09.26
  • 實施時間:2003.09.26
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提請廢止《廣東省珠海經濟特區職工社會保險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廣東省珠海經濟特區職工社會保險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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