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扶持貧困殘疾人實施方案

《廣州市扶持貧困殘疾人實施方案》是1998年12月13日發布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扶持貧困殘疾人實施方案
  • 施行時間:1998年12月13日
【發布單位】81905
【發布文號】穗府辦[1998]62號
【發布日期】1998-12-13
【生效日期】1998-12-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廣州市扶持貧困殘疾人實施方案
(1998年12月13日穗府辦〔1998〕62號)
根據國家《殘疾人扶貧攻堅計畫》和省《扶持貧困殘疾人計畫》,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訂《廣州市扶持貧困殘疾人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
通過扶貧開發,使適合參加生產勞動的貧困殘疾人生活水平在本世紀末接近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通過社會保障,切實解決缺乏勞動能力的特困殘疾人的溫飽問題。
二、措施
(一)方式。
以直接扶貧為主,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從事有助於直接解決脫貧的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和家庭副業。
小額貸款對殘疾人是直接扶貧到戶的有效方式,要積極推行。
倡導機關、單位、城鄉組織及黨員、幹部和各界人士“幫、包、帶、扶”到戶。
落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並針對殘疾人特點給予特別扶助。
(二)途徑。
切實將扶持貧困殘疾人計畫納入各級政府扶貧攻堅實施計畫,統一安排、同步實施,並予以特別扶助。
非國定、省定貧困縣的地區,主要由地方政府採取措施、安排資金開展殘疾人扶貧工作。
三、資金
鑒於我市是國家和省定貧困縣以外的地區,但仍有5573名貧困殘疾人的實際,必須設立扶貧專項資金,方可使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逐步改善其生活狀況。
(一)資金來源。
地方政府財政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在落實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基礎上,對部分重度殘疾貧困人士發放專項生活補助金。
中國農業銀行廣州市分行(以下簡稱廣州市農業銀行)根據省分行每年下達的康復扶貧專項貸款計畫,對具體項目的效益進行評估後,按照《貸款通則》和《中國農業銀行康復扶貧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安排貸款額度。市、區(縣級市)和街(鎮)財政按四、三、三比例負責貸款貼息,扶持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發展種養業、手工業、家庭副業,使其自食其力,逐步脫貧。
各級殘疾人聯合會要充分運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資助城鄉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進行職業技術培訓,使其提高就業能力和種養技術。同時,自1999年開始連續兩年從殘疾人就業保障中各提取50萬元用於扶持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發展種養業、手工業、家庭副業的小額貸款。
(二)貸款的管理。
地方扶貧貸款由廣州市農業銀行負責發放;各區、縣級市農業銀行參照國家《康復扶貧貸款管理規定》負責管理;各區、縣級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選擇扶貧項目。
各區、縣級市農業銀行對同級殘疾人聯合會選擇的殘疾人扶貧項目,進行效益分析、評估論證、擔保認定等工作,確保貸款用於殘疾人扶貧並按期還款。
殘疾人扶貧專項貸款是我市設立的專項信貸資金,嚴禁擠占或挪作它用;要按照使用地方扶貧專項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接受銀行信貸監督,恪守信用,完成扶貧任務,按時歸還貸款。
四、組織實施
本方案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殘聯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區、縣級市組織實施,具體是:
(一)各級政府應把殘疾人扶貧納入政府的扶貧攻堅計畫,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扶貧攻堅的要求,抓緊抓好。
採取切實措施,確保特困重度殘疾人的基本生活。重度殘疾人的生活基本無法自理,其日常必需開支費用比普通家庭要大。為使他們達到真正意義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各級政府應落實生活保障線和對特困重度殘疾人實行專項補助。
切實抓好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的就業工作,使本世紀末殘疾人就業率達到85%。
加大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力度,認真落實市政府關於《廣州市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規定》的各項要求,確保城鎮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得到就業崗位。通過勞動,改善其生活條件和社會地位。
通過扶持和幫助,鼓勵農村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發展種養業和家庭手工業,達到脫貧;倡導社會各單位和個人幫扶;發展扶貧龍頭企業為農戶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等多種形式扶助農村殘疾人通過勞動生產脫貧。
(二)各縣級市應根據當地的實際,做好調查研究,制定切實的扶貧計畫和措施。
發揮當地扶貧龍頭企業的輻射帶動作用。根據當地發展鄉鎮企業或三高農業的實際,選擇能從產前、產中、產後為殘疾人發展種養業或家庭手工業提供一條龍服務的單位,給予信貸支持和政策扶助,使其穩定發展,並為殘疾人脫貧提供切實的服務。
組織小額信貸到戶。對有條件的殘疾人家庭,為其提供小額貸款支持其發展生產,增加收入,脫貧致富。
各區、縣級市農業銀行,應根據當地殘疾人的扶貧項目,認真做好可行性評估,配合廣州市農業銀行做好各項扶貧信貸業務,並進行貸款的使用、監督、指導和回收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應籌集資金解決特困重度殘疾人的專項補助金和扶貧貸款的貼息,使我市有勞動能力的農村殘疾人,通過扶持勞動,擺脫貧困;城鄉特困重度殘疾人能得到真正意義上的生活保障。
(三)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協調各有關部門為殘疾人脫貧解困做好各項工作。
做好深入的調查摸底工作。各區、縣級市殘聯要按照中國殘聯統一印製的《殘疾人貧困戶調查表》,以街、鎮為單位,組織逐戶、逐人進行登記造冊,報當地政府、扶貧辦和上一級殘聯。
根據調查資料和當地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會同扶貧辦制定切實可行的扶貧計畫,幫助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解決溫飽,保證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脫貧致富。
運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當地的職業培訓機構,加強對有勞動能力殘疾人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實用生產技術的培訓,使其增強就業能力。
動員社會力量,開展“一幫一”和專業戶的對口扶持活動,發動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專戶幫扶;發動黨員、幹部幫助殘疾人開展種植業、養殖業和家庭手工業。通過信貸從資金上扶持;通過技術培訓,提高種養技術和就業能力;通過社會服務系統或當地扶貧龍頭企業,從產、供、銷的服務上全面地為殘疾人脫貧解困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使我市殘疾人生活狀況在本世紀末接近當地人均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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