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對外國和華僑及港澳企業承包工程管理辦法》在1997.05.12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對外國和華僑及港澳企業承包工程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7年05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5月12日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對外國和華僑及港澳企業承包工程管理辦法》在1997.05.12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廣州市對外國和華僑及港澳企業承包工程管理辦法》在1997.05.12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根據國家對外國、華僑、香港和澳門企業在我國承包工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外國、華僑、香港、...
《廣東省外國企業承包工程管理辦法》在1988.08.04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外國企業在我省承包工程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我省從事房屋、土木工程的建築和裝飾以及線路、管道工程和設備的安裝等承包活動而沒有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
統一由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核准,並代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證書》、《外國企業在中國承包工程登記證》、《外國企業在中國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華僑港澳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二、經核准登記的外資企業,必須接受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監督管理...
廣州市地方外匯留成暫行辦法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和國務院批轉對外經濟貿易部、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出口商品外匯留成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一、留成範圍 凡經批准經營對外貿易出口業務的各類外貿公司(包括專業進出口公司、工貿公司、地方外貿公司和經...
(六)負責對華僑、外籍華人和港澳同胞投資企業的調研認定和協調服務工作,對僑屬企業進行巨觀指導。(七)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廣泛團結華僑、外籍華人和港澳同胞及歸僑、僑眷,為推進我市的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3、對來沈的華僑、外籍華人和港澳同胞,其親屬單位和旅行社、賓館、出入境管理等有...
外國(地區)企業在華申請名稱登記,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從事承包工程、承包經營管理、合作開發海洋石油、外國銀行在華設立分行以及設立外商獨資經營企業,在辦理登記時,應收取人民幣特種存款支票或外匯兌換券,也可以收取人民幣旅行支票。企業法人登記費一律—次收齊。其登記費屬於國家預算的“規費收入”,一律納入國家財政...
具體辦法,由物資部、商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八、外商投資企業和開展對外加工裝配、補償貿易企業的外方代表,我派駐境外(包括港澳地區)的中資機構,在對外交往中外國官方或民間經貿團體、外商向我有關單位贈送物資以及各種無償援助,不屬於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範圍,應按國家有...
承包工程的企業註冊登記核准後,領取承包工程登記證。第八條外國企業、華僑、港、澳、台企業在開發區設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比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辦理批准手續和註冊登記。第九條前條所述分支機構在辦理註冊登記時,須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一)批准檔案;(二)原企業在所在國或地區的合法...
第十一條 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憑有效證件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或者縣、市公安局申領《邊境通行證》。第十二條 經省級公安、旅遊部門批准,旅遊公司組織赴邊境管理區旅遊的人員,應當在出發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邊境通行證》。第十三條 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華僑、港澳台同胞自願向境內捐贈進口物資的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開展對外加工裝配、補償貿易企業的外方代表,我派駐境外(包括港澳地區)的中資機構,在對外交往中外國官方或民間經貿團體、外商向我有關單位贈送物資以及各種無償援助,不屬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範圍,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攜帶、郵寄文物出口,必須事先做好鑑定工作,鈐蓋火漆標識、開具出口鑑定證明書,以便海關驗放。第三條 文物出口鑑定火漆印章,由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統一製作,頒發給指定的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四口岸的省、市文化、文物行政領導機關掌握。
地方性規章。是廣州市為加強接受華僑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事業項目的管理,保護捐贈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市實際制定。《規定》共三十一條,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對華僑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各個方面都進行了具體規定,是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第一條 為加強...
注:根據1997年3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16號發布的《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北省關於外商華僑台港澳同胞投資企業的規定〉第八條、第十條的決定》將第八條第一款改修為“在本省舉辦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在省審批許可權內的項目,其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按國家規定的程式審批。屬基本建設項目的,由省計委審批;屬...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向企業法人收取的登記費屬於國家預算的“規費收入”律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管理。企業法人登記費實行“以收抵支,結餘上繳財政”的管理辦法,為簡化結算手續,企業法人登記費也可以實行固定比例或定額上繳財政的管理辦法,具體上繳辦法。由省級財政部門與工商管理部門商定。企業法人登記費一律一次收齊。
擴大社保覆蓋面,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農轉居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建立工傷保險待遇調節機制,制定殘疾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辦法,構建普惠型社會保險體系。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進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試點,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建設居家養老指導服務平台。實現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推進平安廣州建設...
現發布《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北省關於外商華僑台港澳同胞投資企業的規定〉第八條、第十條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根據國務院《關於擴大內地省、自治區、計畫單列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等單位吸收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的通知》(國發〔1996〕34號)的規...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向企業法人收取的登記費屬於國家預算的“規費收入”律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管理。企業法人登記費實行“以收抵支,結餘上繳財政”的管理辦法,為簡化結算手續,企業法人登記費也可以實行固定比例或定額上繳財政的管理辦法,具體上繳辦法。由省級財政部門與工商管理部門商定。企業法人登記費一律一次收齊。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對來穗工作的留學人員應當優先解決居住問題。符合申請人才公寓條件的,可以申請租用廣州市人才公寓。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五條 持中國護照應聘到廣州市屬單位工作或者在廣州投資辦企業的留學人員,可以根據需要申辦因公多次往返港澳證件或者出國...
(十二)國外捐贈、資助及援助收入的外匯;(十三)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應當結匯的外匯。第七條 境內機構(不含外商投資企業)的下列外匯,可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請,在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戶,按照規定辦理結匯:(一)經營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勞務、技術合作及其他...
廣州都市圈地跨珠三角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推進都市圈產業協調、設施聯通、生態共治、民生共享,有利於為全省構建發展動力源、完善動力傳導機制探索新模式,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成世界級城市群,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現代化都市圈建設典範。 第二章 總體要求 切實貫徹國家關於新型城鎮化和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部署,立足...
(十二)國外捐贈、資助及援助收入的外匯;(十三)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應結匯的外匯。第五條 境內機構的下列外匯,可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公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請,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帳戶,按規定辦理結匯:(一)經營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勞務、技術合作及其他服務業務的公司,在上述業務...
為了加強對暫住在本市的港澳居民、華僑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定義)本辦法所稱的港澳居民是指定居在香港、澳門地區的中國公民;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第三條(適用範圍)擬在本市暫住3個月以上的港澳居民、華僑,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濟南市外商、華僑、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常設代表機構中的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員管理辦法》在1991.10.11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濟南市外商、華僑、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常設代表機構中的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員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濟南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24、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同意《關於外國企業及港澳、華僑企業在湖南等七省市區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分級審批、管理辦法》的批覆(〔85〕外經貿管外字323號)125、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各類外貿公司的通知(〔85〕外經貿管體字475號)126、貿促會關於印發籤發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辦法的通知(〔85〕貿促法證字...
(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十三)負責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
7.境外投資企業匯回的外匯利潤、對外經援項下收回的外匯和境外資產的外匯收入;8.對外索賠收入的外匯、退回的外匯保證金等;9.出租房地產和其他外匯資產收入的外匯;10.保險機構受理外匯保險所得外匯收入;11.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淨收入;12.經營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勞務、...
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憑有效證件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或者縣、市公安局申領《邊境通行證》。經省級公安、旅遊部門批准,旅遊公司組織赴邊境管理區旅遊的人員,應當在出發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邊境通行證》。申領手續 申請領取《邊境通行證》的人員應當填寫《邊境通行證申請表》;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
第四節 我國對外國承包工程的管理 第三十五章 對外勞務合作 第一節 對外勞務合作的概念、內容和種類 第二節 對外勞務合作契約 第三節 對外勞務分包契約 第四節 對外提供勞務契約 第七編 涉外稅收與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六章 涉外稅收法律制度 第一節 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節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
我國常駐國外機構因更新需要調回的舊車和我承包工程公司運回在國外期間購置的施工用車,以及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的自用轎車,都要占用各地區、各部門的進口汽車控制指標,並按規定辦理進口手續。六、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外商、僑商和港澳客商贈送的轎車,一律上交國家物資局按規定繳納進口稅後統一處理。具體辦法由國家物資局商...
主要法律法規有:1994年《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1995年通過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建制鎮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