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在1994.03.26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03月26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4月01日
- 頒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在1994.03.26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在1994.03.26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結匯、售匯及付匯行為,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有條件可兌換,特定本規定。第二條 外匯指定銀行須按本規定辦理結匯、售匯、開立外匯帳戶及...
第一條 為規範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售匯業務,明確對銀行自身結售匯業務的管理原則,保障外匯市場平穩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外匯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以下...
《外幣代兌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意在為規範外幣代兌機構經營外幣兌換業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及《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管理暫行...
第一條 為完善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根據《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和第十五條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系指境內機構從事對外貿易和非貿易活動所發生的外幣現鈔提取、支付、收取、...
如1993 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規定》,1994 年3 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2002 年9 月9 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頒布《關於進一步調整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境內機構...
邊貿企業和個人應當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向銀行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手續,並持規定的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辦理有關收付手續。第四章 邊境貿易收付款核銷管理 第十七條 邊貿企業辦理...
規定比例內的佣金,是指契約或信用證上標明的占契約總金額5含5以內的佣金(回扣、折扣)即明傭及占契約總金額2含2以內的暗傭。在規定以內,銀行可根據《《結匯、售匯及付匯暫行規定》》,憑有關單據予以售匯和對外支付。對於超過契約總...
外匯管理機關有權對前款規定事項進行監督檢查。第十三條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第十四條 經常項目外匯支出,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關於付匯與購匯的管理規定,憑有效單證以自有...
第十七條 開戶單位從外匯帳戶對外支付時,開戶銀行應當根據規定的外匯帳戶收支範圍和《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審核,辦理收付。第四章 帳戶的監管 第十八條 凡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開立外匯帳戶,開戶單位需要變更《外匯帳戶使用...
《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規章,是為規範外匯帳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強外匯帳戶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特制定的規定。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 (1997年10月7...
21 外資銀行人民幣專用帳戶暫行管理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 94.4.23 22 關於匯率並軌後合資雙方匯率折算問題的意 見 國家外匯管理局 94.5.20 23 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中 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 94.5....
關於下發《進口售付匯核銷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96.07.31由國家外匯管理局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對進口售付匯的監督管理,防止外匯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特制定本...
第六條 各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應按照本細則規定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真實性審核,不得偽造、變造交易。銀行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個人購匯和結匯業務,真實、準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第七條 ...
為便利個人外匯收支,簡化業務手續,規範外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主體區分境內與境外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性質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
為加強對經常項目外匯結匯的管理,防止資本項目外匯混入經常項目結匯,簡化結匯手續。根據《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第六條有關規定。我局在原(96)匯管函字第185號《出口收匯結匯核銷管理暫行辦法》基礎上,重新制定了《經常項目外匯...
37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 匯發〔2016〕16 號 38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的通知 匯發〔2019〕7 號(被《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廢止和失效 15 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檔案及...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負責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支出的售匯審核工作,如各外貿進出口總公司、工貿總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合資企業、國內企事業單位等境內機構辦理進口項下的預付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2號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髮[1996]210號 境內外匯劃轉管理暫行規定[97]匯管函字第250號 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銀髮[1997]416號 境外外匯賬戶管理規定[97]匯政發字第10號 國家外匯...
第一條 為了促進大嶝對台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邊境貿易外匯管理暫行辦法》和《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及其他外匯管理法規,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大嶝對台小額商品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系指經國家...
第十三條 高等院校通過開展對外服務、出口圖書資料、出國教師講學轉讓技術專利、招收外國留學生、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等取得的外匯收入,必須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精神辦理結匯手續。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 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 境內外匯劃轉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境外外匯帳戶管理規定 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 ...
第十條 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用匯,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持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支付。第十一條 境內機構的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應當按照國家關於出口收匯核銷管理和進口付匯核銷管理的規定辦理核銷...
《辦法》是繼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規範外匯指定銀行與客戶之間的結售付匯業務之後,完善結售匯業務管理的又一重要法規。《辦法》本著對外匯指定銀行自身結售匯業務、與客戶之間的結售匯業務分別監管的原則,...
境外外匯帳戶管理規定(1997.12.11)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實施細則(2002.9.9)(3)結售匯業務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1996.6.20)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2006.8.7)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管理暫行辦法(2002...
(1)加強匯款業務中結售匯的合規性審查。銀行辦理外匯匯款業務涉及結售匯問題,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銀行受理匯款人匯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 (1994年1月7日國務院第十四次常務會議通過1994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8號發布)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 (1994年3月25日國務院批准1994年3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令第3號發布)國務院...
人民銀行起草),典當管理條例(商務部起草),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條例(國資委起草),民間統計調查管理辦法(統計局起草),口岸管理條例(海關總署起草),海關稽查條例(修訂)(海關總署起草),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修訂)...
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 (1993年6月29日國務院第六次常務會議通過1994年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0號發布)教學成果獎勵條例 (1994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1號發布)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暫行規定 (1994年3...
稅務總局起草),黃金市場管理條例(人民銀行起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修訂)(人民銀行起草),存款保險條例(人民銀行起草),金融統計管理條例(人民銀行起草),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修訂)(人民銀行、外匯局起草),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