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廣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廣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簡介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字〔2009〕11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簡稱市駐京辦)為市人民政府派駐北京市的辦事機構,由市府辦公廳管理。

職責調整

增加協助流入地黨組織做好廣州戶籍在京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廣州市委、市政府委託的工作,為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承辦市委、市政府在京的有關公務活動;代表市政府加強與中央各部門的聯繫;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授權或有關部門的委託,向中央、國務院相關部門請示匯報工作,聯繫辦理有關事宜;承辦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交辦事項。
(二)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局級以上領導同志在京活動以及市直屬各部門來京公幹人員的有關接待工作。
(三)承辦在京信息的調研、收集、反饋工作,為市領導同志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信息服務。
(四)組織廣州在京機構,加強與北京的經濟交流與合作,負責在京辦理廣州市因公出國考察、訪問和經貿活動人員護照的簽證工作。
(五)在京負責處理廣州戶籍人員進京上訪事宜,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相關情況。
(六)協助流入地黨組織做好廣州戶籍在京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駐京辦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與紀委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文秘、檔案、人事、財務、後勤、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協助流入地黨組織做好廣州戶籍在京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紀檢、監察、機關黨委的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二)接待處。
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局級以上領導同志在京活動以及市直屬各部門來京公幹人員的有關接待工作。
(三)信息調研處。
負責收集、整理、反饋中央、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北京市的重要信息,開展專題信息調研,為市委、市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信息服務。
(四)經濟協作處。
負責在京宣傳廣州市社會經濟發展成就,協助廣州市相關部門開展在京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在京辦理廣州市因公出國考察、訪問和經貿活動人員護照的簽證工作。
(五)信訪協調處。
在京全面負責廣州戶籍人員進京上訪處置工作,及時收集該類人員在京動態信息;做好已進京上訪的廣州戶籍人員接回市駐京辦安置點的穩控工作,並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情況;在京組織、協調、指導相關責任單位做好上訪人員的勸返工作。

人員編制

市駐京辦機關行政編制9名、事業編制17名。其中:主任(黨委書記)1名、副主任2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專職紀委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0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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