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前期物業費管理辦法

為規範前期物業費管理,保障業主、物業服務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前期物業費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前期物業費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人之前,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等法定方式公開選聘物業服務人,物業服務人按照契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業主按照契約約定支付的費用。
第三條 住房前期物業費按照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
縣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政府指導價,並定期公布。
第四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房屋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前,應當按照政府指導價要求,通過招投標等法定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人,訂立物業服務契約,約定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等條款。
第五條 建設單位銷售新建住房時,應當按照規定在銷售現場的顯著位置將物業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等進行公示。
第六條 建設單位不得將簽訂物業服務契約作為交付房屋的前置條件。
建設單位不得將交付房屋事項委託給物業服務人。
第七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契約,提供物業服務。
第八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契約約定支付前期物業費。不按照契約約定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依法催告其支付;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燃氣和違規停用電梯及其他公共設施、限制車輛及人員出入等方式催交前期物業費。
第九條 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應當向終端用戶收取相關費用。
物業服務人接受專業經營單位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第十條 業主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人為其停放車輛提供相應服務,雙方約定服務事項、服務費用。
第十一條 外來車輛在住宅區臨時停放,停車費收取標準由業主確定,收益歸業主所有。
業主決定委託物業服務人管理的,約定支付相應費用。
公安、消防、搶險、檢修、救護、環衛、郵政等車輛執行公務或服務事項時臨時停放,不得收費。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不得收取裝飾裝修保證金,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
業主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人為其裝飾裝修活動提供垃圾及廢棄物清運等服務,約定服務內容、服務費用、違約責任等。
第十三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進行經營,應當由業主決定,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
第十四條 為應對突發事件、落實行政管理措施,物業服務人提供相應服務,且物業服務契約未約定的,物業服務人可以請求業主支付相應費用。
第十五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人違反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前期物業費監督管理工作,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保障性住房物業費按照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廣安府辦發〔2014〕6號)同時廢止。

印發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廣安市前期物業費管理辦法》已經五屆市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17日

政策解讀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市前期物業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廣安府辦發〔2020〕38號)已印發全市。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印發背景
(一)是貫徹落實決策部署的需要。針對廣安房地產市場尤其物業服務領域不規範行為,市委、市政府決定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進行廣泛調查研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四川省定價目錄》等規定,對2014年印發的《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提出了修改建議,旨在規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行為。
(二)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需要。目前,全市物業管理服務中的突出問題主要有四個:一是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依法履行繳納物業服務費等應盡的義務,不遵守法定的禁止行為。二是物業服務人不依法履行物業服務契約,沒有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存在收費等級高、實際服務質量低問題。三是物業管理信息化手段落後,致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能及時了解物業法律法規和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表決權。四是物業監管不到位,制度不完善。這些問題,一方面導致物業收費難,另一方面物業服務不到位,形成惡性循環。整治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物業服務收費亂象,需要從完善管理機制、加大整治力度、加強行業自律等方面綜合施策,齊抓共管。
(三)是依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人權益的需要。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為指導和規範全市物業服務收費發揮了重大作用。但由於定價許可權集中在市級,區市縣人民政府無法及時疏導和解決價格矛盾。為了有效遏制花園洋房類和高品質類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上漲過快、人民民眾不認同企業定價行為的問題,需要區市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強化政府指導力度,依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人權益。
二、徵求意見情況
現行《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已執行五年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深入各區市縣對前期物業服務收費進行了專題調研,形成《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草案)並採取多種形式公開徵集意見。2019年12月19日,市發展改革委召開專題會,邀請專家、學者對《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草案)進行論證。2020年4月24日,市發展改革委依法公開舉行聽證會聽取意見,形成《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送審稿)。在形成送審稿後又收到意見和建議33條,給予採納和部分採納23條,對未採納的10條已與相關方面進行溝通並達成一致。市司法局對《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進行了合法性審查,按照《四川省定價目錄》規定依法進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形成《廣安市前期物業費管理辦法》。2020年9月2日,五屆市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對《廣安市前期物業費管理辦法》進行了審議。
三、主要內容
《廣安市前期物業費管理辦法》共17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制定依據、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將招投標等法定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人,訂立物業服務契約,約定服務質量、服務費用標準作為建設單位申請房屋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的前置條件。
二是明確物業服務費政策。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前期物業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縣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政府指導價、並定期公布。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的後期物業服務費、住宅區臨時停放車輛的停車費收取標準由業主確定。其他物業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人契約約定。物業服務人不得收取裝飾裝修保證金,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業主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人為其裝飾裝修活動提供垃圾及廢棄物清運等服務,約定服務費用。對進入物業區域開展應急處置的公安、消防、搶險、檢修、救護、環衛、郵政等特種車輛,物業服務人不得收取車輛臨停費。
三是明確涉及物業服務的各部門各單位職責。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人違反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前期物業費監督管理工作,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理。建設單位不得將簽訂物業服務契約作為交付房屋的前置條件,不得將交付房屋事項委託給物業服務人。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應當向終端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人接受專業經營單位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四是明確執行時間。本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廣安府辦發〔2014〕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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