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一年多來,我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及時貫徹執行,為搞好糧食行政執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很好地保護了種糧農民的利益,維護了良好的糧食流通秩序,確保了全市糧食安全。由於《條例》頒布實施時間較短,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尚處於從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時期,糧食行政執法工作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個別地方或部門對新形勢下“依法管糧”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二是市場化條件下新的糧食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貫徹落實不力;三是糧食行政執法體系不健全,機構、人員、經費不落實。為儘快解決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糧食行政執法工作,切實保護好糧食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5〕217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條例》是規範糧食流通的重要行政法規,是我國糧食流通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各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入宣傳、學習,將《條例》納入“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進行安排。同時,要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及省制定的一系列配套規章和制度,使有關管理部門和廣大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知法懂法,營造依法管糧的良好氛圍。要全面貫徹落實糧食行政首長責任制,提高對市場化條件下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對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指導和支持糧食、工商、質監等部門依法搞好管糧工作,真正擔負起本地、本部門發展糧食生產、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糧食生產者、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保障糧食安全的責任。
二、切實加強監管,確保糧食行政執法工作正常開展
縣、區是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的重點,為切實履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糧食行政執法監督職能,各縣區要切實履行對全社會糧食的監管職能。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適時組織並及時參加省、市對糧食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業和法律知識培訓,提高糧食行政執法人員專業能力和法律素質,提高糧食行政執法水平,確保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建立和完善糧食質量檢測網路,切實做好糧食質量監管工作
各縣、區和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等7部門《糧食質量監管辦法(試行)》(國糧發〔2004〕)266號)的規定建立和完善糧食質量檢測網路,加強糧食質量監管體系建設,積極送培配備糧食質量監督檢驗人員,取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提高技術水平。為執行國家糧食質量制度提供保障,提高應對突發群體性糧食質量安全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能力。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積極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糧食質量衛生標準,依法履行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糧食質量及原糧衛生的監管職責,定期對糧食質量監督、監測結果進行通報。工商、質檢、衛生、物價、財政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糧食質量管理工作。糧食質量檢測體系建設、糧食質量監管專項經費按規定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四、建立和完善糧食行政執法協調機制,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
各級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糧食、工商、質監、衛生、物價等涉糧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協調、緊密配合的糧食行政執法協調配合機制。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服從大局,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發揮自身優勢,主動加強與其他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努力,把糧食市場管理好,把農民利益保護好,把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好,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要根據《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執行糧食收購許可制度、糧食收購告知報告制度、糧食質量監管監測檢驗制度、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糧食必要庫存制度等項糧食流通規章制度。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有重點地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專項檢查活動。一是在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開展糧油質量監管為重點的專項執法活動,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糧油消費市場的正常秩序。二是在夏糧和秋糧收購期間開展糧油收購市場監管為重點的專項執法活動,以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維護正常的糧油收購市場秩序。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等6部門《關於印發<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糧檢〔2004〕230號)關於“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所需經費按有關規定和程式申請、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切實搞好保障,落實糧食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專項經費。
五、加強領導,建立和完善糧食行政執法責任制
依法管糧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各縣、區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為搞好糧食行政執法工作提供保障,實現主體合法、機構健全、人員落實、依法行政的要求。要按照省政府有關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和落實糧食行政執法責任制,並納入市、縣(區)年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