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
設
f是從
A到
A的
冪集的任何函式。必須證明這個
f必定不是
滿射的。要如此,展示一個
A的子集不在
f的
像中就足夠了。這個子集是
要證明
B不在
f的像中,假設
B在
f的像中。那么對於某個
y∈
A,我們有
f(
y) =
B。現在考慮
y∈
B還是
yB。如果
y∈
B,則
y∈
f(
y),但是通過
B的定義,這蘊涵了
yB。在另一方面,如果
yB,則
yf(
y)並因此
y∈
B。任何方式下都是矛盾。
性質
函式
為一個滿射,若且唯若存在一個函式
滿足
等於
上的恆等函式。(這個陳述等價於選擇公理。)
如果
為滿射,且
是
的
子集,則,
。因此,
能被其原像復原。
如果
為滿射函式,則
在基數意義上至少有跟
一樣多的元素。
如果
和
皆為具有相同元素數的有限集合,則
是滿射若且唯若
是單射。
發展簡史
康托爾在1891年發表的論文"Über eine elementare Frage der Mannigfaltigkeitslehre"中本質上給出了這個證明,實數不可數的對角論證法也首次在這裡出現。在這個論文中給出的這個論證的版本使用的是在集合上的指示函式而不是集合子集。他證明了如果f是定義在X上的函式,它的值是在X上的二值函式,則二值函式G(x) = 1 −f(x)(x) 不在f的值域中。
羅素在《數學原理》(1903, section 348)中給出了一個非常類似的證明,在這裡他證明了命題函式要比對象多。“假設所有對象和所有和它們相關的命題函式之間有一種對應,並令phi-x為x所對應的命題函式。則'非-phi-x(x)',也即"phi-x對於x不成立",是一個在這個對應中沒有出現的命題函式;因為它在phi-x假的時候為真,在phi-x真的時候為假,因此它和任何一個x所對應的phi-x不同”。他在康托爾之後貢獻了這個想法。
恩斯特·策梅洛在他 1908 年發表的成為現代集合論基礎的論文"Untersuchungen über die Grundlagen der Mengenlehre I"中有一個定理(他稱之為康托爾定理)同於上面的論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