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平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措施、辦法,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點:平泉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組織機構
  • 主要職責:編制全縣人口計畫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局長:王艷春
  • 副局長:崔恭敬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成員分工,聯繫方式,

主要職責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的發展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評估,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和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計畫生育系統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建設和服務工作的監督管理,檢查和指導基層各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和管理;指導全縣基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生殖健康服務;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資格審定和申請再生育的病殘兒童夫婦資料上報工作;編制計畫生育藥具供應計畫,指導、監督避孕藥具的供應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指導各鄉鎮和各服務機構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工作。
(五)組織開展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創新形式、豐富內容、增強效果,推廣先進經驗。
(六)編制上級和同級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對直屬單位財務和國家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管理工作。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以及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部的綜合協調和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檢查督辦等工作;負責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事務、檔案管理、車輛管理、工作信息、保密和接待等工作;負責績效管理、機關目標工作及辦理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承辦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事宜,協調各單位對計畫生育實行綜合治理;編制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的預算、決算;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後勤保衛等工作;負責老幹部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草擬有關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實施細則和辦法;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指導,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生育審批工作;負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工作;提出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指導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獎扶特扶等利益導向工作;負責民眾信訪工作,調查處理上級機關及領導批辦的重要案件。
(三)規劃統計股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各鄉鎮年度人口指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起草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級並指導全縣各鄉鎮計畫生育系統統計資料資料庫的建立、維護和統計數據質量的評比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和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研究提出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意見和建議;擬定並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則、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開展打擊、防範進行非法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違法犯罪活動;指導鄉鎮(城區辦)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問題綜合治理工作。

成員分工

王艷春(局長、黨組書記):主持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規、信訪穩定、出生人口性別比流動人口、縣直計畫生育管理等工作。
沈玉學(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全面工作,分管技術、藥具、規劃統計等工作。
王利國(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全面工作,分管宣傳教育、基層組織、黨務、紀檢監察、獎勵扶助等工作。
蒙常弘(計生協副會長、秘書長):協助局長抓好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政務信息、青年、婦聯等工作。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平泉縣行政中心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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