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南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寧南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南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點:寧南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宣傳教育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對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規劃和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穩定低生育水平;對全縣的人口問題組織開展綜合性、前瞻性研究,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協調各級各部門綜合治理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資料庫建設。
(三)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新技術的引進、推廣和實施工作;檢查和指導全縣各級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制定計畫生育藥具供應計畫,指導並監督避孕藥具供應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宣傳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知識;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四)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貫徹落實有關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負責建立獎勵扶助對象個案(個人基本信息及相關資料)信息檔案,負責獎勵扶助對象登記、上報、審批、變更、年審等工作。
(六)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的數量,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七)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八)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制定計畫生育專業教育規劃和計畫生育幹部培訓計畫;指導計畫生育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加強全縣計畫生育系統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工作。
(九)承擔州、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調查研究計畫生育綜合性的問題並草擬局內的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等文字材料;負責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負責對外聯絡,對口安排有關合作項目;負責機關綜合性會議的會務、文電處理、保密、交通通信工作,管理文書檔案和圖書,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落實局機關的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鄉(鎮)年度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指導各級各單位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提出考核獎懲意見;負責全縣人口預測、計畫管理抽樣調查、專題調查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分析、提供工作資料數據;指導建立全縣計畫生育系統統計數據資料庫,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搞好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統計數據質量的考評。落實有關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加強對獎勵扶助對象個案信息檔案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個案信息變更情況;擬定財政撥付計畫生育事業經費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預算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和計畫外生育費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負責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安排有關基建項目投資。

宣傳教育股

負責擬訂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活動;組織協調新聞、廣播電視、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工作;管理全縣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各鄉(鎮)開展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承辦全縣計畫生育“三結合”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統籌協調計畫生育法制建設,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計畫生育執法隊伍建設,開展業務培訓;負責計畫生育執法、檢查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各項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行政訴訟和應訴工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開展政策法規諮詢;負責計畫生育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節育術後併發症的鑑定和節育手術事故的處理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計畫生育科研規劃和新科技引進計畫並組織實施;對計畫生育科技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參與制定全縣計畫生育藥具供應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監管計畫生育藥具、器械、儀器的質量;負責受理和辦理州、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各鄉(鎮)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實行綜合治理,提高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率、辦證率、驗證率;對流出人口督促辦理《婚育證明》,對流動人口查證驗證,對無證和計畫外生育對象依法予以處罰;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的各種帳、卡、冊等台帳,定期統計匯總上報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數據;負責擬定全縣流動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培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專業人員。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寧南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寧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寧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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