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根據《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常委〔2010〕6號)和《中共常德市委辦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常德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常辦〔2010〕6號)設立的正處級,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成立時間:1980年
  •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文化藝術等領域的監督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藝術科
  • 行政編制:27名
  • 領導分工:陳華主持全面工作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政策、法規;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指導、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體制機制創新。
(二)負責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行政許可和監督;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行業學會和協會工作。
(三)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重點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承擔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組織工作。
(四)負責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行政執法的監督和檢查。
(五)擬訂全市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
(六)負責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統籌安排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和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專項文化經費。
(七)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創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系統的對外交流,協調指導全市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管理全市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社會公共場所電視顯示屏;管理監督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全市信息網路視聽節目,負責管理開辦視頻點播業務。
(八)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保障體系的建立,監督、檢查和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組織制定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應急預案,協調落實防範措施;協調重大宣傳活動和重要保障期的廣播電視安全播出事項。
(九)負責全市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著作權工作;處理有關著作權糾紛,負責受理出版物的鑑定。
(十)負責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文化遺產展示活動。
(十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重點推進全市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文化產業發展;加強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
(十二)擬訂對外文化交流規劃,組織對外文化交流活動;貫徹執行對外及對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
(十三)擬訂全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十四)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社會藝術教育和文化藝術行業職業教育。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
(二)市場管理科(行政許可辦公室)
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管理,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經營活動的行政許可、監督工作;負責商業性重大演出活動的審批報批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市場行業協會和學會工作。
(三)藝術科
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擬訂全市文學藝術工作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地方特色的文藝品種生產,扶持和指導全市具有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及特色的文藝院團工作;指導專業文藝創作、生產、評論、理論研究等工作;負責全市性藝術展演等重大文藝活動。
(四)社會文化科
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擬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圖書館、民眾藝術館(文化館)、文化站公共服務體系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全市民眾文化工作;負責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全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圖書館文獻資源建設;指導全市書畫事業的發展;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文博工作;扶持和指導民間文藝團體。
(五)廣播電影電視科
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建設,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安全播出工作;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和創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境外來訪的電視攝製組和中外合拍電視劇等事項;管理全市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社會公共場所電視顯示屏;管理監督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全市信息網路視聽節目;負責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管理;指導全市電影事業發展,負責電影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行業協會和學會工作。
(六)新聞出版與著作權科
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與著作權的教育培訓及行業職業技能培訓、考核、鑑定工作;受理出版物的鑑定;負責全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和計算機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出版物樣書的收集、審讀;負責著作權糾紛,提供著作權法律諮詢;審核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契約仲裁機構,處理著作權登記工作,負責著作權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督辦;指導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協會和學會工作。
(七)規劃財務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等工作;擬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八)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全市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群團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

領導分工

陳 華 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任民政 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管全面工作,主持日常工作。負責辦公室工作、組織人事工作、黨務工作、文化體制改革及綜治維穩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
陳懷福 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市著作權局局長
負責專業文化、民眾文化工作及大型文化活動;分管藝術科、社會文化科。
凌 茹 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財務、農村數字電影放映工作;分管規劃財務科。
王子平 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新聞出版、著作權、圖書、文明創建工作;分管新聞出版科。
趙 鈺 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工會主席
主持工會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工作;分管廣播電影電視科。
羅東秋 常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文化市場管理、行政許可、文物博物工作;分管市場科(行政許可科)。

人員編制

文廣新局行政編制為2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含著作權局專職領導),工會主席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正科級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其他工作人員10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市文廣新局加掛常德市著作權局、常德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二)市文廣新局管理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市文物局、常德電視調頻轉播台。
(三)市文廣新局委託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對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市場行使行政執法職權,與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關於執法的工作機制,另行明確具體操作辦法。
(四)與武陵區行政許可範圍劃分,除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單位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內電視節目、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審批和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核發事項按2010年市政府第7號令要求下放外,其他按照常編髮〔2010〕41號檔案精神執行。
(五)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簡稱市掃黃打非辦),為市文廣新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工作任務是:負責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六)市文化產業發展指導辦公室(簡稱市文化產業發展指導辦),為市文廣新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工作任務是: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重大項目的立項論證;統計、分析與評估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狀況,建立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檔案;指導協調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科研項目的推廣。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七)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安全播出中心(簡稱市安播中心),為市文廣新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工作任務是: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保障體系建立及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監督檢查的具體工作;擬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應急預案,協調落實防範措施;協調重大宣傳活動和重要保障期的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對全市媒體播出內容實行監聽監看監管。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八)撤銷市演出管理站,原有8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及在編人員分別劃入市安播中心和市文化產業發展指導辦。
(九)其他原由市文化局管理的事業單位調整為歸口市文廣新局管理,其機構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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