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

常德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受市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局委託,負責對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實施監督檢查,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和行政檢查權。
(三)組織開展有關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
(四)負責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計算機軟體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五)負責查處非法設立廣播電視機構、非法安裝和使用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非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負責查處廣播電影電視製作、播出和經營中的違法行為;負責查處信息網路傳播中的違法行為。
(六)負責查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違法經營行為。
(七)負責查處娛樂、演出、美術品市場中的違法行為。
(八)負責查處損害公共體育設施、體育經營項目的違法行為。
(九)受理著作權糾紛和出版物鑑定的相關工作,查處侵權盜版行為。
(十)負責組織全市性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治理執法行動,查處跨區縣市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對區縣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業務指導、協調和監督;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考核評比工作。
(十二)負責受理並查處對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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